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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她是我在葡泸的朋友
山林之中的桃乐丝体态优雅,灰色的毛发如同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水缎,她有着旺盛的好奇心,幽蓝的眼睛在黑夜之中会发出微弱的荧光,展现出属于狼的野性与灵性。
她能轻而易举地翻过山林和草地,将猎物击杀与利齿利爪之下。
那时天穹仍像一片深蓝色的海洋,轻风吹拂着林中的树枝,他们一起看过葡子江水上的涟波漪澜,一起在夏日里逗引着嫩芽的叶瓣催它绽放,看着它色泽碧绿,叶面宽阔。
但现在不一样。
森芒几乎被桃乐丝扑倒在地,灼热的温度透过皮肤传递过来。
她发出的悲鸣声低沉沙哑,带着无尽的委屈,失去了过往的快乐,躯壳里只留下一个在他乡受尽磨难和煎熬的游魂。
动物不会说话,但不意味着它们不会痛苦。
森芒的手指拂过桃乐丝粗糙的皮毛,她前后腿的毛皱巴巴的,明显短了一截,那是被绳索绑过剧烈挣扎留下的痕迹,她的身上隐隐还有初愈的伤口。
泪水在桃乐丝的眼眶中打转,悲伤和喜悦的情绪就像交响曲冲刷着她的内心。
一个确切的结论在从森芒心中浮现,他僵直愣在原地。
桃乐丝是被捕的。
这些伤痕就是证据。
眼泪从桃乐丝眼眶落下。
森芒嗓音哽咽,他的左胸痛得厉害,好像不仅仅是左胸,他整个心脏整个胸口都在痛,眼中的每一个细节被无限放大,变成了一根根锋利的针,扎进他的心脏里。
桃乐丝是狼群中最信任人类的狼,她对整个研究团队无尽包容,毫无保留。
但信任带来伤害。
这是森芒从未感受过的痛苦,这种从心灵而来的痛苦剧烈而长久,比曾经骨折摔伤、发热头痛还要痛苦,这种痛苦无法向人倾诉。
他觉得自己的呼吸被扼住,他再也看不到从山麓里流过的葡子江水,听不到山林中鸟叫蝉鸣的回声,被夏日阳光催甜的野果在污泥中腐烂。
……
在范崇以眼中,森芒在模仿了几声狼嗥后,迅速被站在后方的一只狼锁定。
不过须臾,那只狼扑了过来,将小小的森芒扑倒在地,黑色的鼻子嗅闻着人类的气息,狼的两只耳朵直立向前,锋利的爪子抵在校服上,骇人的獠牙离森芒的脸不到五厘米。
一切变成了怵目惊心的慢镜头,宛如噩梦降临。
就算是范崇以再怎么不喜欢森芒,也不希望对方被残忍对待。
时间变成了夺人命的刀,在森芒被扑倒的同时,背后的狼群后腿往下蹲,做出扑跳伏击的动作,前有头兵打前阵,后有群狼虎视眈眈,没有活路可言。
“有狼扑那男孩了!”观景台的游客尖叫。
“快来人啊!再迟点他就要没命了!”
“保安呢!工作人员呢!怎么还没来!”
范崇以的大脑已经宕机了,他奋力伸出手想要拦住那只面目可憎的狼,但骨折的腿让他被迫停在原地无法动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接受噩运降临。
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紧接着,桃乐丝用她那粗糙的舌头不停地舔森芒的脸。
这是桃丽丝对森芒的重逢之吻。
“桃、桃乐丝……我也想你……”
森芒抱住桃乐丝,感受她粗糙的毛发和炙热的呼吸,桃乐丝的脑袋在他的身上拱来拱去,就像是见到久别重逢的朋友。
怎么能辜负这个朋友?
在人类对她兵刃相向之后,回赠的不是仇恨与利爪。
森芒喃喃道,“对不起……”
獠牙上恐怖的温度与粗糙舌苔骇人的触感,是桃乐丝的温柔与友谊。
森芒从地上坐了起来,翻腾起了自己的书包,他还记得今早他往里面塞了几个没吃完的馒头,在拉开拉链的瞬间,桃乐丝的鼻子迅速吸了吸。
毛茸茸的脑袋就朝他的背包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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