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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绿罗裙4(第1页)

赵破奴心中震惊,面上却不敢露出半分异样,恭敬地回道:“我不知道。“不知道?天山雪驼和汗血宝马被誉为西域两宝,先皇为了得到汗血宝马,发兵数十万攻打大宛,倾大汉国力,死伤无数,才得了宝马。这世间有几个人能用得起天山雪驼?还有大漠天上的王白雕,地上的王狼陪伴,云歌又说了你和她的娘亲认识,这般的人物在你认识的人中能有几个?”“我真地不知道。对方指点我们走出大漠是一番好意,又何必追究对方来历?”赵陵沉默了一瞬,轻描淡写地说:“我不是想追查他们的身份,我……我想留下云歌。”赵破奴大惊失色,一下跪到了地上,“不可!万万不可!云歌的父母肯定不会同意!”“这里不是你跪的地方,你起来。”赵陵唇角微翘,似笑非笑:“你是替云歌的父母担心,还是替我担心?我倒想见见他们,只要扣下云歌,她的父母即使是神龙,也要显身……”云歌从远处一蹦一跳地过来,身侧的铃当驮着毯子,“陵哥哥,水来了。”赵陵向赵破奴挥了下手,示意他退下。赵破奴面色沉重地起身而去,如果云歌真是她的孩子,那当年……当年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不敢再往下想,心中只暗定主意,即使一死,也无论如何不能让云歌被扣下。赵陵用毯子把两人裹好。一狼、一驼卧在他们身后,两只雕卧在骆驼身上。草原的夜空低而空旷,繁星缀满天,再加上他们这个奇怪的组合,有一种神秘幽静的美。“陵哥哥,你还会来西域吗?或者去塞北?或者出海?听说南疆苗岭很好玩,我还没去过,我们可以一起去。”“恐怕不会,就这一次机会还是我费尽心思才争取到的,这也许会是我这辈子走过的最远的地方。你年纪比我小,去过的地方却远远比我多。”两人沉默下来,赵陵忽地问:“云歌,你的故事中从来没有提到过长安,你愿意来长安玩吗?”云歌轻叹口气,“我爹爹和娘亲不会答应,爹爹和娘亲不许我和三哥踏入汉朝疆域,而且我要回家,不过……”她的眼睛瞬即又亮起来,“我爹爹说过儿女就是小鹰,大了就会飞出去,我爹娘从来不管我二哥的行踪。过几年,等我长大一些时,等我也能自己飞时,我去长安找你玩。”赵陵望着她晶晶亮的眼睛,怎么能让这样一双眼睛蒙上阴影呢?半晌后,他缓缓点了点头,“好,我在长安等你。”云歌笑拍着手,“我们拉勾,谁都不许说话不算话。我到长安后,你可要尽地主之谊呀!”赵陵不解,“什么拉勾?”云歌一面教他,一面诧异地问:“你怎么连拉勾都不会?你小时候都做些什么?”两人小拇指相勾,云歌的声音清脆悦耳:“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人的大拇指相对一按时,云歌自己又大笑着加了句,“谁变谁是小猪!”赵陵第一次露了笑意。他不笑时眼睛内幽暗黑沉,可这一笑却仿似令满天的星辰都溶化在他的眼睛中,黑眸内点点璀璨的光芒闪动,云歌看得一呆,脱口而出道:“你笑起来真好看,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赵陵的笑意敛去,自己有多久没有真心笑过了?是从那个夜晚,躲在帘子后,听到父亲要杀死母亲时吗?太想忘记,也在努力忘记,可是每一个瞬间只是越发清楚……赵陵从衣领内掏出一个东西,挂到云歌颈间,“你到长安城后出示这个给守门人,就可以见到我。云歌低头细看,一条好似黑色丝线编织的绳子,手感特异,看着没什么特别,挂着的东西却很别致,好象是女子的一副耳坠。赵陵淡淡解释:“这是我母亲在临走前的一晚上,拔发为绳,用自己的头发编织了这个绳子,做了挂坠给我留个纪念。”云歌一听,急得想脱下来,“你母亲去哪里了?这是你母亲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给我你腰间的玉佩做信物吧!”赵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见到我,你再还给我就行了,它虽是我最珍惜的东西,可有时候我也不想见它。挂在我心口,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个玉佩……”赵陵小指头勾着腰间藏着的玉佩晃了晃,微光闪烁间,上面刻着的一条飞龙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么会让你戴着它?”云歌并没有听懂赵陵的话,但看到赵陵幽黑双眸中的暗潮涌动,云歌心里莫名一涩,她不禁乖乖点点头,收下了发绳。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挽着发鬟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了姜片、胡椒、酸枣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啊……对了!我看你刚见我时,盯着我的鞋子看,好象很喜欢,我送你一只鞋子,好不好?”云歌说着话,已经脱下了脚上的鞋子,掸去鞋上的灰后,递给了赵陵。,!赵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赵陵盯了她一会后,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刚有他手掌大的鞋,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云歌嘻嘻笑着,用力点头,“我不会忘记的,忘记的是小猪。”……云歌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赵陵没有回答,云歌摸了摸了他锁着的眉头,“我给你唱首歌,听了就会睡得很香,不会做噩梦。”云歌清了清嗓子,小声唱起来: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棂呀!蛐蛐儿叫铮铮,好比那琴弦儿声啊!琴声儿轻,调儿动听,摇蓝轻摆动陵哥哥闭上眼睛,睡了那个睡在了梦中……”世上最动听的歌曲大概就是摇篮曲,一首曲反复吟唱,要的不过是宝宝安睡。云歌虽然把“娘的宝贝”硬生生地替换成了“陵哥哥”,不过心意曲中露,赵陵忽然觉得也许这个歌声真能替他埋葬了噩梦。云歌的催眠曲没有把赵陵唱睡着,反倒把自己催睡了过去。太阳升起时,她才迷迷糊糊醒转,待真正清醒,懊恼地大叫:“哎呀!我怎么睡着了?陵哥哥,你怎么不叫醒我?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赵陵把云歌抱放到骆驼上,“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天空中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顶讨厌等人,我得走了。”赵陵微一颔首,云歌策着骆驼离去,一面频频向他挥手。绿罗裙下,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只雪白,一只葱绿。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云歌手儿拢在嘴爆回身说:“记住了!”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雪狼护送云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动停了脚步,云歌笑向雪狼告别,“雪姐姐,谢谢你了。”雪狼矜持地转身离去,姿态优雅高贵。云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皱,一只脚的鞋半趿着,一只脚压根没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难怪二哥说家有蕙质淑女时,三哥老是不屑地一声冷含讥笑道:“我们家是有一个淑女,不过不是大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云歌儿顶多算一个举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刚到绿洲外围,就看见了三哥,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定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声,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逝怪,低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在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只摆。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响亮粗暴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陪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小杂种!妖孽!”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时,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腆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偷了我们的钱……”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含“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当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云歌本想立即就赚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朝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色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冷冷,如刀锋。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十八、十九……”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爆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这就是命运吗?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取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云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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