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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打量着手中的青铜铃铛,仿佛陷入了久久的回忆,“说来,这青铜铃铛也是有些来头。我的这个是五十年前得自一个长沙本地土夫子之手。”陈泽一听这话觉得有些耳熟,电光石火之间,像是想到了什么,喃喃自语道,“五十年前?长沙土夫子?好熟悉的剧情!”随即一连串的词汇浮现在他的脑海:“长沙土夫子,血尸,战国帛书,吴老狗,七星鲁王宫,青铜门,终极?”陈泽激动地问道,“老爷子,卖给你这东西土夫子是不是姓吴啊?”老爷子看陈泽突然眼光滚圆,然后浑身抽搐,莫名其妙,还以为他中邪了呢,“什么姓无姓有的,就一个倒斗的,我哪知道他姓什么,我是经人介绍才从他手中拿下了这几件东西的。”在老爷子面前,摆着的除了一对儿一模一样的青铜铃铛,还有几件做工精美,同样被绿色铜锈覆盖的青铜重器。尤其是位于中间的圆形三足鼎,鼎身上的花鸟鱼虫,云纹走兽,即使历经千百年,依旧栩栩如生,活灵活现。“那您之后还跟他有联系吗?”陈泽打破砂锅问到底,非得确认一下自己穿越的到底是什么世界,别搞一个错乱时空,《盗墓笔记》虽然有长生秘密,但他怕鬼啊。“联系?”“联系?好像是有吧。”老爷子沉思良久,人上岁数,对早年的记忆总是有些模糊,老爷子根据脑海中的记忆,从头快速捋了一遍。“那是1910年,民国还没成立,我当时手有余钱,沾了古玩这点毛病,当时京城的物件虽然多,但不便宜,我的俸禄杯水车薪。于是我就打起了歪主意,我当时年轻,才二十多,没那么多顾忌。听城南的六爷介绍,就是49年被集体枪毙那群,我从六爷那里知道了生坑这条路子,然后又经中间人介绍,认识了那个土夫子,先后从他手中买了八件生坑货,共计花了一百二块大洋。”“在那之后,在那之后,好像,好像”“我记得最后一次见他,好像民三十三年吧,也就是1944年,那年长沙沦陷,我去六爷府上,恰巧碰到了他们一家老小,大包小包的,我当时好奇问了,说是要去南方避祸,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见过他。”“哦——对了,我记得六爷家的门房说过,那家人姓苏,没错了,是姓苏。”老爷子猛地想了起来,还肯定地重复了答案,显然对自己七十来岁的记忆力还是比较满意的。“哦!姓苏啊!”陈泽有些庆幸,又有些失望,本以为还能来一场龟仙人大战云顶天宫九龙拉棺。“那这青铜铃铛是怎么回事?”“青铜铃铛啊,应该是当时姓苏的那个土夫子分开卖给了两个人,至于另一个怎么辗转流落到王家人手里,那我就不知道。”老爷子摇了摇头解释道。“那这个铃铛有什么说法吗?”“古墓地里挂风铃,这是一种习俗,俗话说:风铃招魂。墓地里挂风铃也就是:一种祈福,愿死者安息的意思,同时也保佑自己。”“这个青铜铃铛和我那个鼎应该是同一坑里出来的货。”“都是西汉早期的,王侯级别的。”“汉代青铜器产生于青铜时代的晚期,很多都是素纹,铭文是用錾子雕刻的。其鼎主要承自秦式,但一般三足更矮。”“时间上不会有错,具体是哪个墓出来的,谁的墓里盗的,我就不知道,这是当时的行规,不能问,得自己猜,东西没错就行。”突然,一个念头涌上陈泽心头,“长沙,西汉古墓,王侯级别古墓,该不会,该不会是马王堆吧?”陈泽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这是小海的,三毛!”“这是小云儿的,四块!”“这是李肖你的,一毛!”“今天小云儿是功臣,再奖励可口可乐一瓶;李肖偷奸耍滑,做出批评,你要好好检讨。”四个人走在胡同里,每个人灰扑扑的小脸上都洋溢着赚钱的喜悦。自从第一次亏本之后,陈泽就决定扩大经营范围,不光光收铜钱,古玩。什么破铜烂铁,锅碗瓢盆,破书破报,不挑,都要。累是累了点儿,但收获还是显着的。四个人精诚合作,努力奋斗,终于扭亏为盈,迈出了成功性的一步。赚到了两块钱。“老大,咱们中午吃什么?”“要不炒个鸡蛋吧!”赚到钱的几人都很高兴,都在想着中午吃什么,钱该怎么花。畅想着如何扩大生意,增加收入。四个人,每人背着一个麻袋,勾肩搭背,说说笑笑,游走在巷子里。殊不知,在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被某些人盯上了。南大街,棚户区这片棚户区的地面坑坑洼洼,犹如月球表面般崎岖不平。歪七扭八、拥挤丑陋的石棉瓦棚户建筑,如同一群参差不齐的怪物,紧紧地簇拥在一起。,!雨雪融化后,与不知名的污垢混合成了一条散发着恶臭的臭水沟,潺潺流淌而过。这里的人群吵吵闹闹,纷纷杂杂,声音交织在一起,仿佛一场混乱不堪的交响乐。他们的脸上,被岁月和生活的重担压得黝黑无光,宛如地上铺路的碎煤渣一般。每个人的眼神中都透露出一种麻木,似乎对未来充满了迷茫。每个城市都有一些常人看不见的角落。棚户区并不是指一个区,而是许许多多由难民,无家之人,拾荒者聚集的地方。这些人在城市里并不显眼,路过的人们都会捂着鼻子快速跑过。在市民的心里,那里只是几间杂乱无章的破房子,住着几个蓬头垢面的人。这些分布在城市各个小角落的群体,总数是庞大的。他们是城市的不稳定因素,是城市治安的拦路石,是政府急需解决的隐患,也是这个城市中最受鄙视的群体。不过,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棚户区子弟之于普通工人子弟,就如同《血色浪漫》中普通子弟之于大院子弟,如同八九十年代,大圈仔之于香江黑帮。出了名的不要命。“坤哥,已经查清楚了,那群小子没人罩着,他们的东西每次都卖给巷子里的一个老头儿,跟其他几伙人没啥关系。”一个身材消瘦、面庞黝黑如球般圆润的高个子男孩,迈着略显拘谨的步伐走到了坐在桌子上的少年面前,然后微微躬身,语气恭敬地向少年汇报起他所了解到的情况来。“那小子有不少本钱吧?”坐在桌子上,略显成熟的少年,抽了一口烟,并示意旁边的小弟也给黑孩儿一支。黑孩儿受宠若惊地接过烟,兴奋地说道,“有不少,我估摸着,至少有一百多,他们这些日子没少赚。而且带头的那小子还总能掏出一些我没见过的好东西。”说着,黑孩儿从脚边的破麻袋里,掏出一个红色,写着洋文的易拉罐。“您看这个!”“这个是他没喝完就扔了,我尝了尝,可甜了,还辣辣的。”拿起来尝了一小口!眼睛猛然睁大!成熟少年跳下桌子,猛地抽了一口烟,眼见烟头快烫到了手了,才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然后突然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想说什么,却又一时语塞,想不起来。空气安静了几秒。十几个小弟都看着自己老大。“咳咳!”“有句话怎么说的?”“天给不要必受其坏,几个小屁孩儿拿着这么多钱,还没拜山头,如儿子抱金过街,就是来给咱们兄弟送钱的。”“干他娘的,你们说该不该让几个小屁儿懂懂规矩?”一帮小弟面面相觑,随后一人带头,“该!”其他人也跟着喊:“干!干!干!”另一边的陈泽,还不知道有人要干他。酒足饭饱,和小弟分别,慢悠悠地走在巷子里。另一边的陈泽,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人已经把他当成了肥羊,一场危机正在悄悄向他逼近。他刚刚结束了一顿丰盛的午餐,酒足饭饱后,心情格外舒畅,与小弟们道别后,他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在狭窄而幽暗的巷子里。“怎么回来这么晚,吃饭了吗?”陈母看见儿子这个点才回来,关心地问道。午饭挺丰盛的,两菜一汤,筐子里还有几个白面馒头。“吃了,我在李云家吃过了,你们吃吧。”陈母知道小云儿是儿子的好朋友,几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耍,平日里她也会留几个孩子在家里吃饭,因此也没说什么。反倒是抱着小花花亲亲的陈父开了口,“你既然吃过饭了,就帮忙把孩子尿布给洗了吧,你这也是当舅舅的。”陈泽一听要洗尿布,脸色都变了,“啊——”“不用了小弟,你去玩吧,我来洗就好。”正吃饭的大姐放下筷子馒头,连忙起身,抢着就要去洗。“别了,别了,大姐,你还是吃饭吧,我洗就好了,反正我也闲着没事儿。”:()1960:南锣鼓巷街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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