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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开了一阵后,忽然调头,我有些累了,和胡伟达斗争了一晚上,将我所有力气都耗光了,我潜意识里只知道,这个男人不会害我,否则也不会救我。我有些模糊,靠着后座渐渐闭上了眼睛,车似乎在一阵轻微的颠簸后停了下来,我听到拉开车门的声音,可眼皮实在太沉重,怎么努力都睁不开,身子忽然凌空,被一双铁臂拥住,在稳稳的移动着,我听到程毓璟在说,“将灯打开,告诉保姆放洗澡水。”我被放置在一处柔软的沙发上,朦胧的灯光非常柔和,我的眼睛睁开一条缝隙,适应了室内的光线后,才彻底睁开,程毓璟换了一身居家服,非常休闲而懒散,他手上拿着一杯咖啡,还冒着热气,味道很浓,坐在我旁边,随手拿起杂志,我嘤咛了一声,然后撑着茶几爬起来,他似乎是余光看着我,我四处打量了一番,“不是我家吗。”他笑了一声,“你连自己家是什么样子都忘了吗。”我讪讪的笑了笑,“程先生,感谢您救了我,但是天色还早,我就不叨扰了。”我说完要走,他忽然伸出手臂拦在我身前,“不早了,住下吧,我这里空房很多,并不会叨扰。”他说完看了一眼我犹豫的脸色,笑着补充道,“我并不能保证,胡伟达不会跟踪着你,他也许还没离开,如果你这样出去,我无法再救你第二次。”胡伟达现在是我最害怕的一颗炸弹,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爆炸,我非常惊悚的抖了抖,“那麻烦您了。”保姆从二楼向下望了望,“先生,这里并没有女士衣物。”程毓璟蹙了蹙眉,专注的打量了一下我的身材,“我有一件没来得及穿的衬衣,似乎你穿还可以,是棉质的,很舒适,当你的睡衣,不介意吗。”我摇头,“太感激您了,怎么会介意。”我身上的衣服已经湿了,胡伟达将我拽出包房拖在地上行走时,几乎被两侧的鱼池腌泡了过来,虽然不至于滴水,但却潮湿黏腻,很不舒服,他想的果然非常周到。保姆带着我上了二楼,进了走廊最尽头的一间房,她为我放好了洗澡水,将程毓璟那件咖啡色的衬衣摆放在床上,恭敬的朝我说道,“您贵姓?”我说我姓薛。保姆岁数在四十左右,非常慈祥和蔼,“薛小姐,您住在这里,先生吩咐的衣服我拿过来了,如果不合身您可以再找我,浴池在卫生间里,洗漱用具全部是新的。”我朝她道了谢,保姆离开后,我进去洗澡,泡在水里时,还觉得今天发生了事像做了一场噩梦,胡伟达虽然纠缠了我四年,但他最开始出现的比较频繁,之后便消失了一段时间,大约有半年之久了,他都不曾出现过,所以今天他忽然来找我,这样气势汹汹,我着实吓住了。我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浸泡在温热的水中,浴缸是电动按摩的,在穴位上散发出让人冒汗的灼热,很舒适,我眼前浮现出程毓璟那张脸,他似乎特别细心,像春风一样,不会让人觉得突兀和冒失,与此同时,我耳畔忽然响起了蒋华东最后那句话,他说,我以后都不会在逼你。我知道,这一次是真的。他真的不会再出现逼我了。也许过不了多久,他的妻子就会来,他的孩子呢,我不知道,如果是情人,薛茜妤绝对比我更衬得起他的身份和地位,我算什么,一个过客,一个非常渺茫和平凡的过客罢。我笑了笑,将脸也埋进水里,窒息和沉闷的压抑感向我袭来,我反而觉得非常轻松,是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我洗过了澡,走出浴室,将衬衣穿上,保姆很贴心的拿了一双拖鞋来,我踩进去,发现大了很多,几乎够我两只脚的长度,保姆看了后也觉得很搞笑,“这是我们先生的鞋,只能说薛小姐将就包涵一下,因为我们先生身边没有女人,始终单身而居,所以住宅都是男性的用品,我是下人,衣物不是很干净,怕您会不习惯用。”其实我并不会不习惯,我的生活中,将就几乎占据了一多半,吃喝用,都是很将就的,因为没时间啊,晚上去夜总会上班,白天回来困的成了死狗,连手指头都不愿意动,我们这种工作,除非你自认堕落愿意陪睡,否则都会和客人斗智斗勇玩儿心眼耍手段,为了既能从他口袋里赚钱还让他不生气不强迫,所以很累,比做任何工作都要累,往往从那里出来,都觉得像是经历了一场厮杀般,说好好享受人生,真是不可能的。但我不能告诉保姆这些,所以我很有礼貌的感谢了她,说没关系,这可大些也很舒服。她放心的离开,待保姆下班走了之后,我觉得口渴,卧室里没有水杯,我只能下楼去找水,推开卧室门时,恰好撞上了上楼来休息的程毓璟,我拘谨而尴尬的屈了屈膝,想将自己完全暴露的大腿藏起来些,他虽然比我高很多,自然这个衬衣穿在我身上也比较长,但到底只是上衣,刚刚遮盖住了屁股,我稍微一动,就会露出里面的红色底裤。,!程毓璟垂眸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挪开目光,他捏了捏腕上的手表带,接下来扣在掌心,“还没睡吗。”“我有些渴。”他哦了一声,“一楼玄关右侧的红木雕栏后是厨房,冰箱里什么饮品都有,你可以自便,不必客气。”我感激的朝他道了谢,他走开两步,又顿住回头,他的目光锁定在我的膝盖上方,我顺着他的视线也低头去看,洗澡的时候我竟然都没发现,这里破了一块皮,大抵是刚才的沐浴乳有些感染刺激伤口,正在往外冒着鲜血,我也才忽然感觉到了疼痛,非常灼热的痛。“受伤了你都不知道吗。”他微微拧眉,走过来,非常自然的牵起我的手,指尖温热的触感让我我身子不由得一僵,脚下也慢了些。他并没有感觉到,仿佛这件事很自然,我极其尴尬的随着他进了他的书房,他安置我坐在沙发上,然后起身,从抽屉里取出一个贴了红十字的药箱,拿过来,单膝跪在我面前,从药箱中拿出药水纱布和棉签,一切熟练极了。我忍不住问他,“您似乎经常做这些吗。”他没有抬头,而是很专注的往纱布上倒了药水,又拿棉签蘸了酒精,擦在我的伤口处,那股刺疼让我没忍住尖叫了一声,我咬住嘴唇,他这才抬眸看我一眼,“忍一下,必须要消毒,夜总会那种地方,什么人都有,自然也是细菌最多,我用的医药专用酒精,并不会刺激皮肤。”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任由他这样处置我的伤口,他弄了很久,非常仔细而认真,最后他贴上了纱布,用胶带缠住,拿剪子剪开,系好,摘下手套。我看了看,竟然非常美观,像是一个蝴蝶结,“程先生是医生?”他点点头,“我母亲是医生,父亲从政军营,从小学过一些急救,不是很专业,但治疗这些小伤足够。”我恍然大悟,这样严谨而显赫的背景,难怪他身上的气质这样儒雅,同是地位超俗的人,他和蒋华东就不同了,他身上没有那股戾气,一看就不像是从底层打拼上来的,而是生来就站在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的男人,是我这种女人更加望尘莫及的高贵。:()那年我曾错入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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