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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虹乐坊至少要买一杯酒水,这里一杯橘子水都够三口之家两天的伙食费了。梁煜来找了她三天,至少花掉了他半个月的餐费。
唐瑞雪赶紧拿上钱追出去。
今日脚上穿的是一双矮跟鞋,说起来仅有三四指高,大约是鞋子本身设计的有问题,略走快些就要崴倒。
她试着小跑了几下,领教了其中厉害,实在不敢再迈大步了。
“梁煜!”
虹乐坊的灯牌流光溢彩的闪烁着,照亮了很长一段夜路,梁煜与那灯红酒绿背道而驰,眼看着就要彻底隐入黑暗了,却因为一声呼喊猛地定住了脚。
他一点也不想和她说话,几乎想拔腿就跑把她甩得远远的,可终于还是转过身来:“唐小姐还有何贵干?”
唐瑞雪松了口气,慢慢走到他面前来:“你走那么快做什么?我差点追不上你。”
她想把那卷钱重新掖进他衣兜里,“不要赌气,我总不能叫你回去吃一个月酱瓜就白饭。”
梁煜脸上发烫,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口袋:“我不要,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有钱,现在不喜欢了自然更不用你的钱!”
唐瑞雪没说话,只拉过梁煜一只手将钱硬塞到他手心里;然而抽手欲走的时候,梁煜忽然合上手指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唐瑞雪的手凉,于是梁煜的掌心更显温暖干燥。
梁煜低下头盯着地面:“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一直都在逗我玩?你…有没有一点喜欢过我?”
在一片月夜色朦胧中,唐瑞雪忽然发现他的睫毛也很长。
“子至垂下眼睛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
想到这,她浑身通电似的哆嗦了一下,再看面前人时就心软了。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他怎么就不能是一个年轻的子至?他的家境固然贫穷,可是有竭力供孩子念书的父母,与弟妹之间也和睦,提起家里的二弟小妹总是笑眯眯的。
人不是生下来就刚强果断的,幸福的人在庇护下甜蜜天真,不幸的摸爬滚打。
如果子至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在二十岁时大约也会按部就班长成这样的青年。
“我没有逗你玩。”指尖小心翼翼地触向梁煜的睫毛,唐瑞雪依照记忆描摹着他的眉眼,“我…我总是在想你,很想很想…重庆总是下雨,等仗打完了,你带我回北边吧。”
梁煜的睫毛颤了颤,隐隐觉得她有些不对劲,可她并不给他多想的时间——踮起脚尖的吻清凉又滚烫,让他的一切思想都停滞了。
他其实并不很了解唐小姐,唐小姐说起话来总爱真假参半的开玩笑。
他只知道她比自己大九岁,他现在读医学科二年级,毕业后想带她去北方。
边城故人
在重庆诸位富贵闲人眼中,唐小姐这人是没了。
没了这词不大好听,但旁人也无恶意,因为唐瑞雪确确实实就是没了,那么能玩能熬夜的一个人,居然也会小两月不见人影。打电话去她家里找,也总是仆人对电话说不在。
唐瑞雪并非修身养性,只是跟着金衹天去了缅甸,或者说被金衹天强行带去了缅甸。
那天是立冬,重庆的冷是湿冷,温度不多么低,寒意却凉阴阴地往骨头缝里钻。吴妈依照北方的做法煮了锅子,热腾腾的端上桌,冒出的白气遮挡了几分金衹天的表情。
唐瑞雪虽然与金衹天相对而坐同桌吃饭,却丝毫不留意他,只一下下将筷子伸到小锅里夹菜吃。她夹菜一次只夹一点,看着不停动筷,其实也不过吃了些不占肚的菜叶子罢了。
然而在金衹天眼里,她今天的食欲是异常的好——一定是心情好才胃口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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