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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血痕,”宋慈提醒道,“手指粗细的血痕。”
祁驼子想了一想,道:“血痕倒是有,但那不是指印,没有手指那么粗,像是揩拭什么东西留下的。”
宋慈回忆当年的场景。彼时年幼的他,因为母亲的死和父亲的被捕,整个人都被吓蒙了,根本没有朝虫达是凶手上去想。此后年岁渐长,不知从何时起,他想起了虫达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当日破鸡辨食之时,他是瞧见了的。他把那三道血痕与虫达的三根手指联系在了一起,想着那很可能是三道带血的指印。祁驼子的话,让他又一次仔细地去回忆,那三道血痕在时年五岁的他看来,是有手指那么粗,可如今二十岁的他再去回想,那根本没有成人的手指粗细。比起指印,那的确更像是揩拭什么东西留下的血痕。但虫达出现在锦绣客舍,出现在围观的人群之中,他是不会记错的。
“那我娘亲的身上,可有一枚带玉扣的平安符?”宋慈又问道,“检尸格目需要填写遗物,你看过郭守业的检尸格目,上面可有记录?”
他知道郭守业在尸体伤痕上有意遮掩,但遗物与此无关,想来不至于在这上面弄虚作假。他问出这话时,向一旁的韩絮看了一眼。他所问的平安符,是母亲遇害之前,韩淑将其送回锦绣客舍,临别之时送给他母亲的,此前韩絮讲述这段经历时曾有提及。他不希望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无论这处细节与案情是否有关。
“我不记得有什么平安符。”祁驼子回想片刻,摇起了头。
“所以现场消失的东西并不算少,除了家父的一双新鞋,还有我娘亲的一支银簪子,以及这一枚平安符。”宋慈低声自语了一句。
他想了一下,问道:“当年查案之时,是郭守业也好,是你也罢,不知可有查问过锦绣客舍的伙计,尤其是那个掌管房门钥匙的姓吴的伙计?”
祁驼子回想了一下,道:“你说的是那个脖子上有一大块红斑的伙计吧?问过,他说你母亲未时回了客舍,就拿着钥匙去给你母亲开了房门,后来他就忙去了,其他的事他不知道。”
“只问了这些,”宋慈道,“没问别的?”
“还要问什么?”祁驼子有些没听明白。
宋慈没回答,道:“我爹出狱之后,府衙没再追查此案的真凶?”
“我那时没了妻女,再没管过这案子,只听说你爹离开了临安,这案子也就没人过问,不了了之了。”
“那你妻女死于大火,你可有查过起火的原因?”
一提及妻女的死,祁驼子神色悲戚,摇头道:“我也很想知道为何起火,是意外失火,还是有人要害我?可是什么都烧没了,什么都没得查……”
他当时查看过妻女的尸体,四肢蜷曲,皮开肉绽,口鼻内有大量烟灰,的确是被火烧死的,至于家中为何会着火,因为一切都被烧毁,也没人看到起火过程,实在是查不出来。但因为这场大火来得蹊跷,他刚刚帮助宋巩出狱,得罪了知府大人和郭守业,紧跟着家中就失火,他也怀疑过是知府大人和郭守业报复于他。可这只是怀疑,没有任何证据,根本无从查起。
宋慈好一阵没说话,凝思片刻,忽然道:“你刚才说,案发之后,衣橱里的衣物又脏又乱?”
他记得祁驼子方才讲述之间,曾提及衣橱里只有一双鞋子,衣物则是又脏又乱。可他知道母亲极爱干净,入住行香子房时,哪怕衣橱本就不脏,还是仔细擦拭了两遍,擦拭得一尘不染,才将衣物整整齐齐地放入其中。衣物乱了,那是被人翻动过,可为何会脏呢?
祁驼子道:“是又脏又乱,那些衣物被翻得很乱,上面还有一些灰土。”
“灰土?”宋慈眉头一凝。
祁驼子点了点头。
宋慈没再发问,站在原地想了一阵,忽然神色一动,像是想到了什么。他满怀感念之心,向祁驼子告辞,并极为郑重地行了一礼,与刘克庄、辛铁柱和韩絮一起离开了城南义庄。
回太学的路上,宋慈坐在车中,长时间沉默不语。
阵阵车辙声中,刘克庄打破了这份沉默,道:“接下来怎么查?”
“找到那个姓吴的伙计。”宋慈道,“有些事,我需要当面向他问个清楚。”
岳祠案的前因后果
“你该休息便休息,找人这种事,交给我就行了。”
刘克庄深知宋慈对亡母一案有多么在乎,在得知了母亲遇害的具体细节后,其心中很难不起波澜,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与平常无异,但其内心深处,定会为之悲伤难受。人在这种时候,最需要的是好好休息,不被打扰的那种休息。所以在得知需要寻找吴伙计后,刘克庄拍着胸脯将这事揽了下来。
转过天来,结束了上午的行课,趁着午休时间,刘克庄去了一趟锦绣客舍。他本想先见一见祝学海,但这人不在锦绣客舍,听客舍的伙计说,自从上次被夏震带走后,祝学海便很少露面,客舍的大小事务都交给了伙计们打理。刘克庄于是把客舍里的伙计问了个遍,只有一个在火房待了二十年的老伙计,才知道他打听的吴伙计是谁。
在客栈里干活,每月只能拿到三四贯工钱,只够勉强糊口,并非长久生计,是以一个伙计干不了几年,便会觉得没有盼头,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必须另谋生路,这个老伙计能在一家客栈待上二十年,那是很少见的。当年宋巩在破鸡辨食之后,把买下的六只鸡交给客舍火房,正是这个老伙计拿去煮制的。据那老伙计所言,吴伙计十多年前便已离开了锦绣客舍,他之所以还记得此人,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此人的姓名。
“记得,吴此仁嘛。”那老伙计笑道,“吴此仁,无此人,这名字听上一回,包管你一辈子忘不了!”他不仅记得吴此仁的名字,还记得其为人,“别看这吴此仁当时年纪不大,个头不高,模样也生得不大好,脖子上还长了一块红斑,可这人什么苦都肯吃,那是既踏实又能干,还长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谁见了都喜欢!”
当年吴此仁来到锦绣客舍做伙计时,才刚刚二十出头,干起活来却尤为勤快,在所有伙计当中,就数他最能吃苦耐劳,不仅把自己的活干得妥妥当当,别人有事找他帮忙时,甭管是谁,也甭管是什么事,他都是乐乐呵呵地大方相助。不仅如此,吴此仁还生了一张好嘴,见了谁都问好,面对客舍中的其他伙计,那是客客气气,尊敬有加,面对进进出出的客人,则是迎来送往,招呼有方。吴此仁到锦绣客舍没几个月,便深得客舍里所有人的喜欢,祝学海更是把他从一个端茶送水的跑堂伙计,升为了掌管所有住房钥匙的大伙计,但凡有事外出,祝学海都会将客舍里的大小事务交给他来打理,足可见对他的信任和器重。可尽管如此,吴此仁在锦绣客舍却没待多久,前后总共只干了一年。
“那时客舍里发生了一起举子杀妻案,之后吴此仁便辞工离开了。”那老伙计说着摇起了头,“说来倒也奇怪,吴此仁来的那一年,别看他忙里忙外,把客舍的大事小事打理得顺顺当当,可客舍的生意一直好不起来,因为总是遭贼。都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那贼可不只是惦记,当真是盯死了咱锦绣客舍,前前后后怕是来偷了七八回。当时好多客人听说锦绣客舍不安全,都不肯来投宿,祝掌柜把房钱一降再降,生意还是越来越差。后来吴此仁一走,客舍虽然打理得没以前好了,却再也没遭过贼,生意反倒慢慢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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