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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齐欧面无表情:“莫里斯在哪儿?”
阿普萨拉睁着两只空洞洞的眼睛。
“莫里斯……”她喃喃道,“他从来就不在阿普萨拉这里。多年来,他一直奔波在外。他很聪明,不会自顾自地跑这儿来送死。见丹麦失势,他转身助攻瑞典同华伦斯坦抗衡。不难看出,他想扳倒德意志,扳倒整个神圣罗马帝国。他成功了,有他和黎塞留在身边,路易十三已经准备向西班牙宣战了。法兰西啊法兰西,当初怎么就忘了你呢……”
像受到了什么刺激,阿普萨拉突然扯开嗓子大笑,笑声中充满悔恨与解脱。
“阿普萨拉累了……”她深深地叹了口气,“你的刺细胞和刺丝杀不掉我,亲爱的。那儿有把镰刀,把我的皮割掉,我就能死了。”
“刺细胞,刺丝……?”
塔齐欧有些不解。
这是——对白色小球和毒丝的叫法吗?
“阿普萨拉没有天敌,”她骄傲地点着头说,“但阿普萨拉有破绽。破绽无需多强,致命即可。除博比特虫外,阿普萨拉还有一个破绽——人类。”
塔齐欧瞪大眼睛:“人类?”
“没错,”回答是一句清晰的肯定。她的声音很平和,既没有快乐也没有悲伤,只有一种旁观者的冷漠。“阿普萨拉有不少同类被渔人捕捉上岸,他们知道那些小家伙的外皮有毒,就使用各种手段对它们剥皮剔骨。阿普萨拉曾以为自己强大到没有任何天敌——人类之手,是阿普萨拉唯一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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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丝毫犹豫地,塔齐欧将阿普萨拉整张皮剥了下来,然后扛着毒鲉皮走出地牢。
德意志士兵们见到这一幕,纷纷露出惊愕的表情。他一句话不说,只是目视前方,好像在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你们的王牌没了,识相的别挡道。”
“王牌”这个词,是十年前他从莫里斯那儿学到的——
“你记不记得有一次,”莫里斯平躺在床上,双臂交叉垫在脑后,“你不顾阻拦,非要跳进兰奇胡亚湖中心的那根管道?”
塔齐欧注视着吊灯最后一根快要燃尽的白蜡。
“永生难忘。”
“但你肯定不知道,”人类偏头看向他,“你一下去,我紧跟着又跳到船上。”
塔齐欧笑了笑:“这不难猜。”
“当时我拼命划船,我觉得我的胳膊都快抡断了。”莫里斯说着将两只手伸向半空,“是的,后来肌肉拉伤,疼了好几天。”
塔齐欧感慨:“娇气的人类啊。”
莫里斯慢慢放下胳膊,并将其中一条挤进塔齐欧后脑勺和枕头中间。“这不重要,”他说,“重要的是,我划出去一段距离后,听到岸上的那两个西班牙殖民者说话了——用德语。”
“德语?”听众半信半疑,“确定吗?会不会是你听错了?”
说完他脑袋就被人类手臂顶了一下。
“我可能听不懂外国语,但不至于傻到连语种都分不清。”莫里斯委屈巴巴地望着他,“如果不是百分百确定我就不会告诉你了。”
塔齐欧抿嘴点了点头:“嗯,但这没什么稀奇的。或许他们只是刚好在练习德语,用它相互交流很正常。就像我们当初学法语一样,比赛数字接龙,你总是算错。”然后他的脑袋又被顶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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