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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这一天,亲王府大宴,宾客如云。
我算开了眼了。
感谢帝魂,带我见了好些世面;否则任凭我活了千百万年,也只是个陈年土包子罢了。
话说帝魂不爱凑热闹,我可削尖了脑袋想凑个热闹——顺带一提,是帝魂让我跟着玄甲瑞的,万一有事,好通个音讯。
目前看来,平安无事,我便四处逛逛,看这盛世光景。
要在华诸帝国的京城里端架子,非得有那三十匹马拉动的鎏金大马车,一辆车便可拉走半个家当;一车出行,便占据半个街道。
马的颜色一致,个头均匀,必须鬃毛油光发亮、血统纯正,一眼望去,高头大马车前驾,连车夫都昂首挺胸。
大马车后面,通常还跟着两辆小马车。
白天,他们必须有辆敞篷的四轮轻便马车,为的是随时在街上溜达,以便让百姓瞻仰贵族的风采。
这里的贵族倒是敞亮,从不藏着掖着。他们高昂着头颅,用鼻孔看人,喜欢用马鞭对老百姓说话,可恨得紧。
可偏偏老百姓越是恨他们这样,便越是羡慕他们这样。
奇也怪哉。
另一辆小马车,是晚上专使的。车前点着两盏明瓦的宫灯,通体黄铜鎏金的马车,想想看,漆黑的夜幕中,唯独这辆马车灯火通明、一身金光锃亮,远远看见的人,就要通通让道,这是多么气派。
原本这些马车,已经足够奢华,可偏偏还有人觉得,大家都有的东西,便算不得稀奇,于是又攀比起来。你若点两盏灯,我便要点四盏。车轮也一个赛一个的大,马车简直快高过了房屋。
直到朝廷下诏,按品阶制订马车的规格,不得僭越,方才刹住了这股歪风邪气。否则,日后天上打雷,只怕老百姓还以为是哪位大人的马车,从自家房顶上过了呢。
华诸帝国都城,是个黄金如粪土、呼吸都带着金子味儿的地方。
我随意听了一耳朵,他们光是洗衣服就得花上一千金,那件衣服还不得花上五千八千?
时髦小伙子、意气风发的官员、像柳树一样脆嫩的姑娘们,细小到连纽扣上刻的是花朵还是家徽,都会有人弄得一清二楚。
抬高身份和盛大的祭祀,是同一个套路:祭祀必得有像样的祭品才行,要不就落得给人家笑话;他们花重金买的衣服首饰,也一样。
这些既有钱、又有身份的人们,已经见过了所有奢靡的大场面,以致于对大场面已经毫无兴趣,现在他们沦落到只关注细微之处,细小得看也看不见的细节。例如哪位王爷今日多看了谁几眼,或是哪位年轻的世家公子笑意加深了几分。
他们通过这些,判断朝廷的风向,以及自己该往谁的身边聚集,好奉上早已准备好的各色礼物。
论礼物,金银珠宝是拿不出手的俗物,各类新奇的赏玩之物,不仅得材料昂贵,还得足够精巧新奇,才能入得了王公贵戚的眼。
这些七七八八的琐事、杂事加在一起,将华诸帝国的上流社会,完全堆砌成了一座穷奢极欲的人间大剧院,上演着复杂又俗套的各类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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