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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到小卖部讨吃的,阿姨总会多给我一颗糖;过年过节到亲戚家里去,和弟弟一起闯了祸,我也不会挨骂。
上中学时,我一度很想要拥有一支钢笔。
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风潮,许多同学都买了钢笔而不用水笔,钢笔成为一种“仪式”,一种品味。拔开闪闪发光的金属笔盖,将笔尖伸入浓郁的墨水中,每一刻仿佛都意味着超脱于枯燥乏味的学习生活与幼稚的孩童游戏。
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里徘徊,不断把目光投向玻璃橱柜里的钢笔盒。
突然,一双手大大咧咧拉开橱柜,从里面抽出一只钢笔盒。
那是我们班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翻来覆去看那支钢笔:“新进的款式真好看。不过我前不久刚买了一支,怎么办呢……对了,吴明远,你是不是还没有买钢笔?你别买了,我把之前那支给你用。”
“我吗?”
“不然呢?我都叫你的大名了,”她噗嗤笑了,涂着薄薄唇膏的红润嘴唇一下下开合,像在咀嚼我的名字,“吴明远。”
我条件反射地露出微笑,说谢谢。
她说:“那你要给我抄作业。待会儿去我家做作业吧?”
她的发梢是烫卷的,这会儿随着某种雀跃的心情在空中弹动,像野兽伏底身体时抖动的胡须。
我当然没办法拒绝,毕竟她送了我一支钢笔。
我还记得她的家很大,客厅宽敞,还铺着厚实的毛绒地毯。她父母都不在。她问我要不要喝酒,然后从橱柜里取出了非常漂亮的玻璃杯子。
我的家教很严,从小爷爷奶奶对我有诸多管教,住到城里的姑姑家后,姑姑和姑父要用微薄的薪水养活我和表妹们,生活上肯定是严苛的……
我觉得自己不该喝酒,但是看到她那么自然又那么不容置疑的样子,我接过了酒杯。
那是我第一次喝装在优雅水晶瓶中的洋酒,她说是威士忌。那杯酒有一股浓浓的、火焰般的煤油味。
……她把我压在地毯上时,我很惊讶。
那是我的第一次。
类似性质的事,在我人生里时有发生。
不是说每次都会进行到发生关系,但我知道本质是一致的。
我是猎物,被注视着。我认识那种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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