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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梨眼睁睁地看着常衡拿着长针在火焰上烧,惊恐地咽了咽口水,感觉受伤的胳膊突然被拉起来了,他赶紧抓着常衡的手腕,连连摇头。
常衡道:“你放心,我下手很快,一会儿就好。”
可这不是快慢的问题,而是疼不疼的问题啊!
先不说光用火烧一烧,会不会伤口感染,怎么能直接生缝呢?
就算他是个男人,流点血也没啥,可是,可是生缝实在是太恐怖了!
“孟公子,你该不会是怕疼吧?”叶簌簌忽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有点天真地望着孟梨。
孟梨是挺怕疼的,但又不想在人前露怯,只好说,应该先消毒。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叶簌簌从腰间取下了一个小酒壶,“这是临别时,王大娘给的,说是自家酿的酒,用这个清洗伤口,行吗?”
孟梨:!!!
酒?
酒?!
酒!!
想要他死,办法有很多,但为啥要在他的伤口上洒酒?!
除非他脑袋被门夹了,否则绝对不可能用酒来清洗伤口,绝对不行!
孟梨面露惊恐,苍白的嘴唇都开始哆嗦了。
常衡看了他几眼,忽道:“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了。”而后,一记手刀就将孟梨打晕过去。
等孟梨再醒来时,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
身上的伤都处理好了,两只胳膊都被白布缠着,连手掌心也是,他缓缓坐起身来,借着面前火堆的光亮,看见常衡在一旁打坐,叶簌簌在睡觉,怀里抱着的,俨然就是常衡的拂尘。
也不知道这小姑娘啥毛病,睡觉就睡觉,还抱着拂尘睡,也不嫌硌得慌。
等等。
孟梨突然想到,或许叶簌簌最初抱着的,并不是拂尘,只不过是睡着了,才换成了拂尘。
而之前抱着的,大约就是常衡的手臂了。
该说不说,他俩的感情发展得可真快,跟坐火箭似的,再这么下去,常衡怕是很快就要沦陷了。
那自己可就倒霉了,任务一旦失败,可就再也回不了家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孟梨愁死了,暗暗抓狂,不知道该怎么棒打鸳鸯。
“你醒了?”常衡发现他醒了,温声细语地询问,“身上还疼么?”
疼肯定是疼的,毕竟孟梨又不是根木头,他想坐起身来,但两只胳膊都有伤,只能像蠕虫一样匍匐。
更悲催的是,他刚刚抓狂的时候,顺势在草堆上打了个滚,此刻再爬起来,非得腰腹用力,屁股撅得老高了。
常衡顺手扶了他一把,让他靠在木柱子上休息。孟梨左右环顾,这才发现这里是间破道观,也不知荒废了多少年,脏乱得很。
再一回神,常衡就递了一个果子给他。
孟梨低声道谢,两手捧着果子,小口小口地啃,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尖,这才发现,原本肿得跟猪蹄似的脚踝,此刻也不肿了,像是被人揉开了淤血。
能为他做这种事的人,就只可能是常衡了。
“谢谢你。”孟梨不好意思地再次道谢,常衡对他真的挺好。
只是相比叶簌簌来说,差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是朋友,朋友之间哪有什么隔夜仇。
常衡道:“先前,是不是贫道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让孟公子不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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