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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际的沙漠,她其实根本不知道往哪走,只能循着记忆中与另外两人相反的方向移动。心中不断祈祷着,运气好一些,让她发现一处绿洲水源吧。进副本时,已经接近中午,刚睡醒的她,别说吃饭,连口水都没喝。现在还扛着个小山似的男人负重前行,她恍惚以为又回到了艰苦的训练时光。那时也是空腹负重跑山,可真的比起来,也比现在好太多。随砚卿接近一米九的个子,本就有一百六,七十斤,现在加上他的尾巴,少说有二百来斤。若不是毅力坚持,在她那点可怜巴巴的力量属性下,早跪下了。所以,背了会儿,她就改成拽着他的尾巴拖行。太阳逐渐西斜,双腿好似灌了铅,她已经从走变成了挪。觉得自己还没被人杀死,就要先饿死,渴死,或者晚上冻死了。沙漠温差极大,一般白天最热可以到50度,晚上因为沙子散热快,甚至可能降到冰点以下。沾了血液的浴巾白天还好,到了晚上,简直变成了杀人帮凶。血液部分凝成冰刺不说,还抵御不了寒冷。就这会儿,她已经感觉温度明显有所下降。‘扑棱棱’。突然一阵由远及近,鸟类扇动翅膀的声音从后方传来。她连忙仰头张望。看见真是百灵鸟。心中蓦地升起喜悦。生活在沙漠中的鸟类会在清晨或傍晚时分,飞向水源饮水,只要跟着它们,就能找到水源。她连忙打起十二分精神,攥紧他的尾巴尖,咬牙跟上它们的飞行路线。一路沙土飞扬,她踉踉跄跄,终于在太阳落下那一刻,看见了一处不足千平米的小型绿洲。她站在高地,可以看清中央处有一池小湖水,周边还有不少鸟类,沙鼠和一些爬行动物正在饮水。她的眼眸亮了亮,直接抛下随砚卿跑向湖水。因身体虚弱,又有些着急,跑到下坡时她双腿一软,几乎是打着滚,来到绿洲边缘。藏在林中的小动物受到惊吓,带起一阵窸窸窣窣的杂声跑远。她只看了一眼,便赤脚踩着杂草,快步走至水边,蹲身兜起水,往口中舀。温凉的湖水一次又一次划过喉间,干涩的渴意逐渐消散,腹中也不再空空。她坐在地上缓了好会儿,才撑起身子,去将随砚卿拖回湖边。他的脸色比起一开始的苍白已经好了不少,只是干燥起皮的唇瓣令他看起来分外脆弱,加上她一路来的拖拽,他哪里还有贵公子的形象。若不是帅气的脸蛋强撑,现在的他完全就是一个潦倒的乞丐。两人关系已经断尽,她可以选择不救他,但她的心骗不了自己。她不想他死,更不想看着他死在自己面前。即使每一次都在心里默念,不再:()无限流:修罗场,到底应该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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