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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傍晚,攸宁兴高采烈准备再去医院,却被告知薛槐已经出院。
她当即大发雷霆,明明自己专门交代过对方,让他别急着出院,自己还会来看他,不想对方将她的话当成耳旁风。
但她很快又想,薛槐出院,说明身体确实没问题,思及此,又觉得是好事。
霍六小姐一向习惯将人将事往好处想,因而任何烦恼,转头就不在意了。
只是接下来,薛槐在家养伤,好几日没去督军署,她忽然就觉得日子变得格外漫长。
自打火车站出事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虽然没被禁足,但他爹和大哥却再不允许她随便外出,尤其是傅文贤之事后,除了霍宅学校和督军署,哪里都没去过。
到了礼拜天,她终于在家中待不住,软磨硬泡之下,霍督军总算答应她与小姐妹去出门逛街,只是必须由保镖跟着。
所谓小姐妹自然就是她在金陵女校的同学苏湘灵,对方是城中富商家的小姐,家中与霍家有些交情,也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知道攸宁身份的学生,顺理成章成了好友。
上回火车站之事,苏湘灵也是吓得在家待了好些日子才复学。
“攸宁,你到底想买什么?是要送人吗”
一早出门到现在,两人已经连着逛了两条街,一开始湘灵以为攸宁就是拉着她闲逛,但一路下来,发觉她似乎是要买东西送人。
“嗯。”攸宁点头。
她其实是想买礼物送给薛槐,这事儿说起来也没什么不可告人,毕竟对方救了自己几次,自己口口声声说要感谢他却一直没付诸行动,这回对方受了伤,于情于理自己都得有点表示。
只是除父兄,她没给其他男人送过礼物,也并不知道薛槐喜欢什么,只能多逛逛看有什么合适的。
湘灵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毕竟这位好友一向是家中宠儿,何时这么费心为别人挑过礼物,便好奇问:“你要送给什么人?”
攸宁如实道:“我大哥手下一个参谋。”顿了下,又补充一句,“就是之前在火车上救下我们那个。”
湘灵虽然已经不记得薛槐长相,但那日的惊心动魄却还记忆犹新,闻言脸色顿时一僵,支支吾吾道:“就……就是那个把人脑袋砸得血花四溅的男人吗?”
听到这话,攸宁有点不高兴地撇撇嘴:“那是人活该,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哦。”湘灵心道,明明那次你还拿杯子砸对方头,后来自己也吓得半死。想了想,她又说,“那你为何要给他送礼物,他是你大哥手下,救你本就是分内之责。”
攸宁眉眼弯弯看向好友:“他很有本事的,后来又救了我两次,我大哥在署里开了现代军事课,他是第一期的讲师,我跟着一起去听了课,收益良多,不料前几日他意外受了点伤,我就想着应该送他点什么。”
湘灵点点头:“那确实是该表示一下。”
攸宁蹙着眉头问:“你觉得我送什么比较好?”
“他家境如何?”湘灵随口问。
攸宁对薛槐身世背景自然知道个大概,京兆地方通县人,父母双亡,孤身一人来的金陵,听说租住在城北杂院。平日除了戎装,就是一身洗得有些发旧的衬衣,唯一值钱的大概就是手上那块腕表。
“应该不太好。”攸宁道。
湘灵摊摊手:“那你想感谢他,给他一笔钱不就好了?”
“那怎么行?”攸宁当即反驳,顿了下又赶紧补充,“我大哥已经赏过他钱。而且感谢人重要的是心意,哪能这么庸俗?”
湘灵狐疑地打量她,见她平日城墙厚的面颊,似乎隐约有些泛红,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坏笑道:“我记得那位参谋模样好像还不错,攸宁……你不会……”
攸宁却是面露茫然,一脸莫名地看向她:“我不会什么?”
湘灵看她这懵懂的模样,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便笑了笑摇头道:“没什么,对了,你刚是想问送什么礼物?”
攸宁点头:“嗯。”
“年轻男人嘛,无非就是西洋玩意儿怀表自来水笔还有打火机。”
“没错,那就送自来水笔。”攸宁双眼一亮。
薛槐有手表,送怀表不过是鸡肋,他也并不抽烟,不需要打火机,唯有自来水笔,人人都用得上。
如今自来水笔还是新鲜玩意儿,在金陵城里不多见,署里办公用得都是毛笔,但她去上海,见到十里洋场许多摩登青年,身上都别着一只西洋进口的自来水笔。进金陵女校前,三哥也送了她一支,此刻就在自己的挎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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