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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中时代开始,秋水就混在男人堆中优游自在。每个人都承认她可爱、开朗又漂亮;但,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想要来追求她呢?上了大学之后,她理所当然成为中文系的“系花”开始时是有几位男子表现出追求兴趣,可是那风光的黄金时期在半个月后就结束了。她老毛病不改地跟人家称兄道弟了起来,还热心地牵了好几条红线,把中文系里一干清秀佳人在四年内全部推销出去,怎么反倒是她没人追?真是奇怪!这疑问她放在心中已好久了,因为上了台大的临波,众多的追求者只差没踩破她们外文系的大门。
太可恶了!同样一张脸,待遇却差那么多,什么意思嘛?她江秋水的人缘好到四海之内皆有知己的地步,更别说那些酒肉朋友了,简直比她每个月吃的白米饭还多;但是,想追她的男人到底躲到哪里去了?害她在毕业典礼当天结算下来,乱没面子一把的!
临波当然知道那个中滋味,如果死追不放的并非自己中意的,人岂不是徒惹情债而已?她好心地安慰秋水:“倒不如从另一个角度来想,感谢你的前生并没有欠下太多风流帐,让你在今生远离了爱恨纠葛。只遇一人,只爱一人,这种干净的感情,美丽得多了。”
“唉呀!我不是在抱怨,只是觉得很奇怪而已。我这次来“青华”任教,四位新来的女老师中,其他三位已有男老师在密切注意了,唯独我这一位依然没有动静。每个人都对我恨好,可是就没有那种男追女的感觉。临波,照这样下去,我这辈子大概会“干净”到进庙里去当尼姑了。”秋水挽着临波走出电梯,寻到康硕那辆白色的喜美三门跑车,顺利上路后才又道:“教教我秘诀如何?我一定要想法子让别人来追我一下。”
“随便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来追都可以?不如先找个称头的目标来设计,得先有对象才好办事。秋水,你心中有人选吗?”
秋水摇摇头,由于眼睛密切地注意着路况,根本没发觉她那天性“单纯”的姊姊两眼正闪烁着阴谋的光芒。只道:“我才下台中十天而已,朋友全在台北,一时之间找不到人来设计,要我随便抓个陌生人,那倒不如先杀了我,太丢脸了!”
“如果,找一个你最讨厌的人呢?”
“难喽!我最讨厌的人是老爸公司里的那个老妖姬。那女人七年前就天天祈祷咱们家出状况,好趁机当下届女主人,你不会要我去找那女人谈一场同性恋爱吧?当然同性恋并不可耻,但是要我面对那一张涂了十几层“烤漆”的马脸,即使向来不晕车的我,也会当场呕吐身亡。”看来,江秋水行走“江湖”二十三年,只结善缘,千结仇怨,顶多与看不顺眼的人划清楚河汉界互不侵犯罢了,并没有真正厌恶的人。
“那白悠远呢?那个你目前最恨得咬牙切齿的人?”
“他?拜托,他是我的老师耶!拔况他女朋友早有一大票了,你有创意一点儿好不好?敢情是黄脸婆当太久,连带脑筋也生锈不管用了。”
车子抵达超市后,秋水俐落地将车子弯进一格停车位后,这才有空丢给临波一个鬼脸。
两人走下车,临波依然不死心地动用攻心术,对秋水循循善诱:“秋水,你想想,要向白老师讨回公道总要有方法的,是不是?既然你不会使泼辣手段,又做不来大奸大恶的事,那你的仇要报到西元哪一年?眼前只能拿他做实验了。如果成功,交上了他后,你再甩了他,心中也没什么愧疚感;如果不能,学个经验也好。否则你被他骂那句“不学无术”的仇干脆作罢,行李打包一下跟我们回台北吧!”
秋水看着她,脑中开始朝这方面的可行性来想,会被临波一席话挑拨实在也是因为气不过白悠远在此处大大吃香之余,又常抓机会取笑她,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但是,恋爱要怎么谈呢?她心中浮现出无数问号的同时,也撩起一股莫名的激汤,不知打何处来?
“可是我不会勾引男人呀!”她还在犹豫。
“谁要你去勾引了?但有些事项得注意倒是真的:”临波深知攻心战术成功,接下来就好办多了:出国在即,康硕要以赛车告别台湾,那么她也要为自已找个方式对台湾saygood-bye!
康硕参加了为期五天的“林道车赛”一批车队循着路径由埔里方向出发,穿梭在前往合欢山的路线上,其艰辛程度正是挑战者的最爱;不过也因为太辛苦了,再加上时间又长,所以康硕坚持不让爱妻跟随。临波没有异议,因为她有她玩的方法。倒是康硕取得冠军后便立即赶了回来,分了奖金后也不理庆功宴,什么冠军表扬会嘛,他向来不参加那些锦上添花的事。
原本以为会得到爱妻热情的亲吻搂抱,不料却只有遭儿子口水洗脸的礼遇。他那爱妻正锁在房中对她妹子面授机宜,几已到了欲罢不能之势,使得康硕那“现代妒夫”本色再次充分得到发挥。在洗去一身泥尘后,他扛着儿子坐上肩,右手搂爱妻,左手担行李,匆匆道了声“再见”后,便消失在大门外,速度快得连秋水想说声“一路顺风”都来不及。
不过,五天以来秋水得到了不少身为女人该知道的事。真可悲!因为她也是女人,却在二十三岁时才知道当女人可以有什么好处,以及运用手段迷男人的方法。如果不是临波很聪明,就是全天下的女人都知道如何运用男女问的差异来让男人疼惜;那么同时也代表她江秋水,竟不男不女地白活了二十来年!
这个事实真叫人感伤;但是,住适当时候扮柔弱,不要强出头,不要对粗重的事表现得很神勇那不是很假吗?临波说她就是凡事不需要男人效劳,才会让男人忘之却步,久而久之自然当她是同类而忘了她原也是个女人有这么惨吗?
秋水不信邪地一通电话拨到大学朋友群之一的王大勇家中,劈头就问重点。
“王大,我是你的什么人?”
“好哥儿们呀!你丧失记忆啦?好小子。”
“但我是女人呀!”她犹不死心地挣扎。
“你是吗?哈!炳!炳!少开玩笑了,你只差忘了去变性而已!”
“混蛋王大!”她甩下电话,终于承认临波说的话“有一些”真实性;她那票朋友完全忘了她是女人!
以前别人这么想还不会太困扰她,但是一个长到二十三岁的女人,为了未来美好的生活着想,可不能再忽视下去了!
她决定了!明天开始实验性地学习女人风情。
临波说只要保有本性,再将她那些大而化之的动作增添一点柔劲,她就会有致命的吸引力了。反正她现在很有空,试试看吧!就在今天勾引一个可怜的家伙来谈谈恋爱。如果恋爱很好玩的话,她决定一年谈一次,最后再绑一个顺眼的人进礼堂;至于那个白悠远,已经有太多人喜欢他了,不妨将他列为最高目标好了。等她谈过两、三次恋爱,较有信心之后,她才有胆去与那些柔媚的女子争夺他。
嗯,太明智的决定了!试想,在没半个初恋的情况下,她要是呆呆地去勾引他,势必不得其门而入,只会给其他女老师当陪衬的分,哪有她出头的机会?搞不好弄巧成拙,反而给他多了一个嘲笑她的理由,那她真的是躲到棺材去,怎么翻也翻不了身了。
就这么办,第一个绝不能找他!
那找谁好呢?啊!就那个古志明老师好了。他长得又矮又丑,没有女老师肯理他!不过,他真的是个不错的男人耶!每天一大早都见他自动提来茶水为全办公室的老师们泡上一杯热茶,也没看他追过谁,如果找他恋爱,应该比较不会受到拒绝吧。毕竟他是全校国文老师里,第一个找她聊天、对她笑的人,应该是对她存有好感的。
决定人选之后,江秋水小姐终于要展开她轰轰烈烈的初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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