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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发的颜色。”阮笙不敢说自己的头发是玫瑰色,她要是说了,罗兰百分之百会追问“玫瑰色又是什么样的颜色”、“玫瑰色和红色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诸如此类的问题。“红色很炙热,很热烈,少女们会把嘴唇涂成这个颜色,去亲吻恋人的脸颊和双唇。”她补充,“它也很危险,很迷人,有一个故事,叫做‘飞蛾扑火’,不顾一切扑向它的人,会被烫伤,会被烧成灰烬。”罗兰走了之后,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阮笙才慢慢感觉自己的双腿恢复了一点知觉。她慢吞吞地挪着步子走出帝国学院,上了马车。上车之前,她留意到,这次随从的侍女里,有之前给她递拜帖的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女孩,她身上好像有一些很细微变化。阮笙皱起眉头,她轻轻揭开帘子一角,仔细观察了一下前列车厢上那个侍女身上不对的地方。她嗅到了一点猫薄荷的气味,察觉到她制服的白色裙边上粘着一些花色的猫毛。马车在公爵府门口停下。阮笙拍掉那个侍女伸过来搀扶她的手,飞快地跳下了马车,裙摆翩飞,宛如一阵风。视野里有小小的、敏捷的身影一闪而过,蹿进草丛里,消失不见。公爵府里,从来没有养过猫。阮笙的脸色沉下来,她拎着裙子,踏踏踏地上了二楼,直奔自己的房间。一推开门,鸟笼半开着。白鸟的半边身子被染红,如同晚霞一般融进祂背后的云彩里。祂正安静地躺在窗台上,身体虚弱地起伏着,奄奄一息。响亮的耳光阮笙几乎是颤抖着双手,掌心捧着白鸟,一路慌张无措地下着楼梯,踉跄着差点跌倒。“医生——医生,他今天提前下班了吗??”她奔向一楼问执事。长廊尽头穿着衬衫,外套还有一只袖子没套上的中年医生推门出来,鬓角已经染白,他跑到阮笙身边,气喘吁吁:“小姐,怎么回事?”阮笙把掌心捧到他的面前,嘴唇发白,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他有些为难:“我、我不是兽医……”执事瞪了他一眼,家庭医生缩了缩脖子,立刻小心翼翼地带着阮笙去了医务室。“怎么样……?”阮笙感觉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她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白鸟,似乎这样祂就能立刻醒过来。“没有生命危险。”医生用手帕擦了擦额角的冷汗,“接下来我要缝合伤口,小姐请先回房休息。”阮笙很想说“不,我留在这里陪着祂”,但是她害怕自己的注视会干扰医生的工作,也明白,还有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做。她站起来,点点头,慢慢走出房间,合上门。执事等在门口。阮笙深吸一口气。闭眼。再呼出。她睁开眼睛,迈开步子,步伐不再慌乱虚弱,每一步都清脆地踩在坚硬冰冷的黑曜岩上。“把人带到我的房间里去。”她说道。面前的少女仍旧垂着头。她个子不高,比阮笙稍微矮一个指节的高度。头发剪得短短的,朝内卷,耳边的碎发一边别在耳后,用发夹卡住。她也很瘦,不过不是阮笙那种单薄、脆弱的瘦,而是健康、充满着活力和蓬勃朝气的。她的皮肤是健康的麦色,脸颊的雀斑浅浅的,眼尾上挑着,眼睛很大,但是瞳孔不大,因此眯起眼睛的时候会让人感觉像是一只狐狸。但是她常年垂着眼睫,因此表面上看上去单纯无害。“姓名。”阮笙坐在椅子上,叠着腿问道。“哈蒙。”少女说。平民没有姓氏。“年龄。”“16。”和她同年。“来这里多长时间了?”“三个星期。”她回答。阮笙用目光轻轻上下打量着她,少女始终垂着头,没有直视她。“你被其他有资历的侍女们欺负了吗?”她询问。“没有,公爵府的规矩很严格,尤其是最近。”哈蒙回答。“你被财务克扣薪水了吗?”阮笙再问。“没有,”哈蒙摇摇头,“每个月都是够数的,也没有拖延过。”“你被什么人威胁了吗?”阮笙最后问。哈蒙再次摇头:“也没有。”阮笙把右手轻轻搭在桌子上,用涂成玫瑰色的指甲一下一下地点着桌面,发出缓慢、有规律的叩叩声。“那你那么做,纯粹是因为讨厌我,想要报复我吗?”“是的。”哈蒙没有半分犹豫。“我再问你,”阮笙靠在椅背上,抬起下巴,“拜帖的事,是你故意让神使或者他身边的人察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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