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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po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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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要去帮诺特补习?”
少女收拾教材的手一顿,抬眸望着他,一时语塞。汤姆这才意识到自己适才的语调含了太强烈的不满,好像在责怪她过于恪尽职守一样。
他轻咳了一声,微微垂眸掩饰,在椅里向后靠,双臂却不自觉地交叉抱于胸前。
“我是说,这已经是这周第叁次了。”
爱茉尔低下头,继续忙着收拾东西。
“您不觉得提比略的成绩很令人担忧吗,先生?我是说……如果他再这样下去,恐怕连期末考试都及格不了,更别提明年的s了。”要看更多好书请到:poetco
汤姆默默点了点头,自言自语嘀咕了句,确实令人担忧。
爱茉尔什么时候开始对诺特直呼其名了?她在校时,诺特家的小儿子比她小一届——一个白净漂亮的金发男孩儿,
not
the
brightest
pea
the
pod(不是豆荚里最聪明的豌豆),不过很少惹是生非
——重要的是,与她素来没什么交集。
更何况,这个诺特的哥哥还是在当年欢爱粉事件里欺负过她的人。
他打量着爱茉尔在烛火下分外认真、专注的神情,脑中却浮现起了两年前有求必应屋里撞见的景象。少女身姿挺秀,柔美窈窕得像朵初绽的银白色百合,却反手一个倒挂金钟,趴在地上咒骂诟辱她的五个男生——注意,还都是体格粗壮,比她高一届的七年级男生——就大头朝下悬浮在了半空,身上华贵的长袍落到腰间,露出一条条颤巍巍发抖的腿。要是他没看错,他们腿上的汗毛都被吓得悚立了起来。
少女嫌恶地往后退了两步,挥挥手让长袍再次盖住他们的腿,然后给自己召唤来把椅子。
她对空挥舞魔杖。五个男生胸口和脖颈处的衣料破裂,一行行字在他们的皮肤上不断浮现、消失、再浮现。
“i
shall
tell
no
one”(我不会对别人讲。)
鲜血从字里行间渗出,顺着他们涨得通红、青筋毕露的脸颊和太阳穴滑落,浸透了他们的头发,缓缓滴入她在他们头低下凿开的一条深槽里。
她说,她想看看是槽沟先被填满,还是他们先失血而亡。
说罢,神态自若地让半空中一支羽毛笔继续誊写下周要交的狼毒药剂论文。
粗鲁的咒骂声渐渐变成了痛苦的哀嚎,哀嚎又渐渐变成了痛哭流涕的求饶。眼泪、鼻涕、汗液合着黑红的血液噼里啪啦滴落,屋里腥臭一片。
她只是专心致志地誊抄论文。
汤姆当时就觉得这比一句简简单单的“钻心剜骨”有格调儿多了。
当然,她没真的让他们失血而死——他的爱茉尔从来都是知道分寸的。那五个男生带着血肉模糊的伤疤离开了有求必应屋,因为怕被护士询问,连医务室都没敢去。
从那之后,再没人欺负过爱茉尔。
少女收拾好教材,礼貌地微笑着向他道了晚安,在身后恰到好处地掩上了他办公室的门。毫厘不差,留了叁公分缝隙,就像他喜欢的那样。
脚步声远去。汤姆沉沉呼出口气,放下没写出一个字儿的羽毛笔,双手烦躁地搓了把脸。事实就是,认清自己的心是一回事,但采取行动却是另一回事。汤姆一个月前才悲哀地发现,自己在这方面没有任何经验。当然,他很懂得如何操纵别人的情感从而获得青睐——他年幼时就明白,有风度的举止和漂亮的皮囊有时候比强大的魔法更能轻而易举让他达成目的。但,当他想真心实意向一个人表示人类最原始,最纯粹的情感——喜欢——时,他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难道要他拿着她藏在书里的表白信,像那帮贵族白痴和花花公子一样,对她说,“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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