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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奈何桥的路上,大家都一样。呱呱坠地却天壤之别,有的人是含着金钥匙出生。有的人却哭声伴随着自己的一生。当然逃逃属于后者。起名“逃逃”,是因为他妈生他时,马步芳的队伍,横行乡里,烧杀抢掠,就他妈土匪,他也算死里逃生,因祸得福,捡了一条命,命不该绝。当然,他是不记得这事儿,是后来奶奶告诉他的。他逃过了土匪们的魔爪,庄里的大人们都对他妈说,这娃命硬。他的生活如同他的名字一样,逃避现实,撑不起一家烂包的光景,生活现状,一个字,穷。如同他小时候一样,没有区别,苦难的种子在他幼小的心灵扎下根。……漫长而严寒的冬天,西北风在黄土高坡上疯狂的舞动着,似乎想把山里的一切吹走。自打他记事起,很是讨厌这个季节。西北风喝的肚子胀胀的,但总是很饿。每年的冬天似乎都和他过意不去,很冷,冷的直哆嗦。他不喜欢穿棉裤,厚厚的难受,难受不打紧,最重要的虱子多了,时不时爬出来凑热闹。他好像长这么大了,没有洗过澡,也不知道什么感觉,只记得每年夏天暴雨过后,路边大榆树下的涝疤里(池塘),偷着大人们午睡的时间,脱的光溜溜的,跳进里边学着狗刨的样子,最主要的是把身上的虱子洗掉,痒痒的难受,不自在。趁着这难得的机会,把穿的带补丁的衣服里里外外洗洗,学着城里人的样子,脏衣服在洗脸盆里泡一泡,撒一些洗衣粉,带点香味儿。火红的太阳,不到一袋烟的功夫,衣服全干了。自己也算是洗澡了,趁着还没干活的时间,把衬衣,裤衩,里边的所有缝隙检查一遍,看有没有落下一个,半个的虱子。抓住虱子放在大拇指指甲盖上,使劲的挤一挤,弄死它,烦人。还有那棉暖鞋子,踩在人们踏过的雪地上,咯吱咯吱的,沉重的,走起来太累了。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要他穿着黄球鞋,一般来说除了冬天似乎是一年三季的唯一鞋子,大拇指已经晒太阳了。他爸那种眼神,还有手里拿着吆喝牲口的牛鞭子。他双腿不停的抖,于是棉暖鞋又一次成了每年冬天的必备。他恨透了每年的冬天,漫长而严寒的冬天成了他过不去的坎。一九九二年的春节,是庄子里村民一年当中最高兴的日子。庄子里告别了煤油灯的夜晚,每家每户迎来了电灯泡的光亮。家家户户,大人小孩觉得稀奇,甚至有一些庄里的年轻人去过城里的,说:“变了,村里仿佛也是城市,灯火通明……”黄土地里熬苦一年,不管地里收成怎么样,每家每户都要开心过年。然而,逃逃一家来说,仿佛天塌了。从这个时候起,他内心深处便埋藏了苦难的种子,可是大脑里想着怎么样摆脱,事实上,苦难一直陪伴他左右。这年,逃逃已经十六岁。大多数农村人来说,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天生的穷鬼,瞧他那样,人高马大的身材,瘦的跟猴似的。唯一的不同之处,他眼瞎,只是能看清近处的东西,稍微远一点,视线总是模糊的。姊妹六个人,唯独他是瞎子。没办法,只能去权威部门—医院瞧瞧,这还是他妈在家里说了好几年才换来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兄弟姐妹六人,他排行老三,身下还有一弟弟顺风。至于两位姐姐早已过门(出嫁),当时似乎在他的记忆里不存在,直到后来才确定了亲情至亲。封建思想的麻痹,过门的姐妹都不是自家的人,是婆家人。唉,封建传统害人不浅。大哥在他的记忆里模糊的,不存在的,偶尔听妈妈念叨,说什么当兵复员快回来了,反正与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二哥已经是省城的居民,至少他是熟悉的,学校里每年成绩很优秀,跳出农门,真是不容易,寒门崛起。他偶尔放假,或者春节的时候,总是大包小包的回家。那是他和弟弟顺风期盼的,只因为一个字穷。平常家里只有年迈的奶奶,已经八十多岁,在我们庄里,已经是高龄老人,可她依旧在门前的地里,时不时劳动,还有老爸,老妈,年龄也奔六十了,依然是这个家的主力劳动。这个烂包的家,好歹在奶奶,老爸老妈辛酸,勤劳的努力下,黄土地里刨出的粮食养活了一大家子。直到不速之客—大哥的猛然间的出现,这个大家算是走到头了。忘记了,大嫂虽说是家里的常住人口,至少在他眼里似乎不存在,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可说。偶尔,大嫂指使他干点活,才知道她的存在。烦人,如同严寒的冬天。“逃娃,去城里医院瞧眼睛,一定给先生说明白,唉,你娃的眼睛把你害哈了。”这是他去医院的那天早晨,妈妈再三叮嘱他的话。,!临走之前,妈妈打了两个荷包蛋,碗里飘来葱花香,直扑鼻而来,桃桃嘴边的哈喇子流了。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意义上看清了妈妈的手,右手无名指,中指已经弯曲的无法形容了。县城里。临近春节,城市街道两旁熙熙攘攘的人群,如同晚上羊群进圈一样,喝嚷嚷的。到处是赶集市的山里人,城里人。就是不一样,打远处瞄一眼,就能分清楚。破衣烂衫,脏兮兮的,与生带来的纯朴,憨厚老实的庄稼汉。穿着干净,衣服虽旧却干净,女人脸上涂抹着一层,西北风吹过,散发出一股香味。周围的一切,对他来说是新鲜的,可与他毫无关系。他吃力的骑着家里唯一的二八大杠,穿行在柏油马路上,时不时有汽车司机把头从车里探出来,气愤怒道:“你他妈想找死滚远点,别让老子垫背。”那种眼神,高高在上,似乎要吃人肉的感觉。他慢悠悠的朝着县医院骑去,嘴里唠叨着,破棉裤骑车真他娘不方便,难日死了。等着汽车稍远一点,他停车在街道旁,心里挺恼火,别扭。似乎空气是他唯一的听众,额草泥马,牛你娘的臭比,开了破车,你咋不飞上天呢?狗日操的,欺负乡下人。没什么,他骂完大街,好像他胜利了,心里舒坦多了。顺便他摸了摸胸前,粗布衬衣口袋里的,鼓鼓的,重要的东西还在,他放心了。年前的这个时候,六只手发家致富就靠这几天,弄的好,能过一个肥年,弄不好,找一个管吃管喝的地方,风险无处不在。偶尔,碰见进城购置年货的庄里的婆姨,她们爱理不理的,生怕他这个穷屌丝蹭点吃的。操,瞧她们那副德性,洋不洋,土不土的,还真以为乡下人进城,以为自己也算是城里人,旁的不说,你瞧瞧脸上,涂抹着厚厚的一层,像秋后的驴粪蛋。被清晨的浓霜打的,粪蛋蛋裹上厚厚的一层,四不像。算了,办正事儿,跟她们较什么劲呢。不值当,穷人家的日子靠自己。妈了个巴子的!:()趟过人生河
性格嚣张的林飞扬走马上任镇委书记当天就得罪了顶头上司,让大领导颜面无存,差点被就地免职,且看这个嚣张到骨子里的家伙如何凭借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勇闯重重危机,智破层层陷阱,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扶摇直上…...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朝中无人莫做官,重活一世的秦毅不是这样认为。机遇来自于谋划,时时为朝前铺路,才能高官极品!上一世,含冤入狱,前途尽毁,孤独终老。这一世,从救省城下来的女干部开始,抓住每一个机遇,加官进爵,弥补遗憾,扶摇直上九万里!...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要想从政呢,就要步步高,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要有关键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替你说上关键的话,否则,这仕途也就猴拉稀了...
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子炮灰,还绑定了一个拯救男主系统,一共重生了三次。第一次,他死心塌地地跟在男主身边,帮他躲过各种炮灰跟反派的暗算,结果被人下毒害死,任务失败第二次,他双线并行,一边辅佐男主,一边接触反派,结果被男主一剑捅死,任务失败第三次重生,容棠想,去他妈的男主,老子不救了。于是大反派宿怀璟被人下了药绑起来的那一夜,容棠撑着快要咳出肺痨的身子,闯进青楼房间,替他解了药效,认真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宿怀璟?容棠沉疴难医,陪了宿怀璟一路,隔三差五在他耳边念叨你放心,等我死了,遗产全是你的。直到大局已定,宿怀璟登基前夕,任务奇迹般宣告完成。容棠惊喜之余,为保全帝王名声,毫无心理负担地死遁跑路。结果还没出京城,天子近卫悉数压上,猎鹰盘旋空中,狼犬口流涎液,百官分跪两侧,容棠身下那只半路买的小毛驴吓得直打喷嚏。天子身穿明黄冕袍,一步一笑地从人群后走来,望向他温柔发问夫君,你要抛妻弃子始乱终弃?容棠?你能生?啊不是!你一个在上面的这么代入妻子角色合适吗!?帝王走到他面前,仰头抬手,笑道跟我回去,这天下分你一半。小剧场某年某月某日,容棠吃完晚膳躺在院子里乘凉,照例跟宿怀璟规划以后。我大概只能活两年了,到时候你记得把陇西庄子收回来宿怀璟面无表情地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药。再某年某月某日,容棠看完话本窝在火盆前取暖,认真地跟宿怀璟告别。我应该没两月好活了,城西那间宅子你若是嫌小,城南我还替你买了一座宿怀璟咬牙切齿地喂他吃了三颗拳头大的药丸。又某年某月某日,御花园里荷花开的正好,容棠坐在桥边吃荷花酥。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宿怀璟忍无可忍,俯身堵住了他嘴。片刻之后,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缓缓后退,看向他的君后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大虞最好的大夫?你如果再说这话,我就当你医闹了。这天下你我共享,这山河你我同枕。阅读指南1攻受身心1v1,he2本质甜文,可能看文会发现作者没什么脑子跟逻辑3文中的所有认不出来无特殊说明统一默认为换脸,不要纠结为什么见面不识了4去留随意,弃文莫告知5祝大家生活愉快早日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