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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不瞒你说,这么多年了,那伤口一直都没完全长住,时好时不好的。我一直觉得早晚我得死在这上面。”
咣!
马江敏狠狠的把手里的勺子往地上一扔:“你给我闭嘴!”
话音没落,眼泪刷地一下就落了下来。
她何尝没有这种担心?
早上在看了男人的伤口之后,她就怕到不行了。
谁人的伤口能长三年还不能完全长好?
她给男人洗脚的时候仔细看了,那伤口直到现在还在往外渗液,甚至还有隐隐的味道。
这种味道,通常只有那种年龄大了,将死之人身上才会有。
而她的男人,今年才不过三十五岁!
马江敏连想都不敢深想,现在这人却直愣愣的说了出来,这不是在拿刀子扎她的心?还是往死里头戳!
看媳妇真气得狠了,田建中也有点后悔。
其实这些话他根本就不想说,如果不是今天豆豆忽然给他重新带来了希望。
他连忙捡起饭勺,从水缸里舀了一点水冲了冲,赔着笑重新递回了马江敏的手上。
“不说了,不说了。不过,媳妇啊,豆豆刚才给我吃的东西真有效!我是问不出来了,你去问问那丫头,她到底是弄的啥?这可是大事,你怎么也得想办法问问清楚。”
马江敏将切碎的白菜放进了煮着玉米糊糊的锅里,用勺子搅拌着,半晌没有吭气。
田建中知道她
这是在思考问题,也没有打断她,坐在灶边默默的烧着火。
俩夫妻配合的十分默契。
锅里的糊糊咕嘟咕嘟的冒出了鱼眼泡,马江敏动作利索的从灶边上的瓶子里夹了一筷子的腌韭菜放了进去。
韭菜是她家老头儿知道她从小喜欢这一口儿,专门给她做的,里面放了好些的香油。
此刻放进锅里,香气散发开来,连那寡淡的玉米糊糊似乎都变得让人多了些许食欲。
可即使如此,田建中还是在心里下定了决心,明天一定要去多搞点肉回来。
家里四个娃娃都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光靠吃这种糊糊,那可不行。
“豆豆的事儿就别问了,那丫头精的很,她不想说的话,你问不出来,她也同样不会告诉我。”
马江敏将做好的饭盛进了一个大的粗瓷盆子里,然后慢慢的对田建中说道。
田建中愣了一下,却也明白这话是媳妇经过深思熟虑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鼓励和喜欢,你们的留言我都看了。捡几个小伙伴议论比较多的回答一下哈。
先是何首乌这个设定,哈哈~我写之前真的没有想到你们能发散思维想那么多。
当初决定写年代文的时候,我第一个确定的就是想写一个福娃。结果等我刚决定,脑子里忽然就冒出了一句:“哥哥,我请你吃地瓜。”
特别清晰。
所以这句话我一定要用上了。
可,总觉得写一个地瓜娃娃,有点不知道怎么下笔,我就琢磨着写一个和地瓜长得像的,然后唯一能想起来的就只有何首乌。
咱们豆豆就这样变成了一个首乌娃娃。
至于真正何首乌的功效,大家忽略不计吧。大雾,我当时真没想那么多(▽)。
然后说一下豆爸一回家先去老宅给田王氏下跪这一点。
当时写的时候我就知道可能会有小伙伴不爽,想了好久还是觉得这样更符合豆爸的性格。
田王氏有一百种不好,但她确实是年轻守寡,自己把两个儿子拉扯大的。其中辛苦,可想而知。
无论她做出再混蛋的事儿,作为一个失踪了三年的长子,回到村里豆爸也不可能不回去先见老娘。不然,先不说他心里怎么想,这行为在那个年代,他和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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