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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比受邀前往柏林,参加一个有关城市重建的会议,并就“公共空间”作主题演讲。他在伦敦转了机,然后翻阅着一系列介绍德国的杂志。高空下的普鲁士广袤平整,覆盖着一层十一月的薄雪。
活动举办地在城市东面的一个会议中心,毗邻一家酒店。他的房间位于二十楼,可以俯瞰一条运河和一排排配额地[1],房内一片素白。夜幕早早降临之后,他可以看到一家发电站和一排排朝着波兰方向延伸出去的塔。
在宴会厅的欢迎酒会上,他没发现任何熟人,便装作在等同事。一回到房间,他便给家里打电话。孩子们刚刚洗好澡。“我喜欢你不在家,”埃丝特说,“妈咪让我们看电影,还吃披萨。”拉比看着一架单引擎飞机在酒店停车场那头冰冻的田野上空盘旋。埃丝特说话时,他可以听到威廉在唱歌,他显然不想搭理把自己丢在家里的坏老爹。通过电话,他们的声音显得更稚嫩,孩子们如果知道他很想念他们,肯定会觉得怪怪的。
他边吃总会三明治[2],边看一档电视新闻;节目报导着一系列灾祸,感觉都千篇一律,枯燥无味。
次日黎明时分,他在浴室的镜子前演练了自己的发言。正式演讲是十一点,在大礼堂。他激情洋溢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以及对主题的深刻认识。他毕生的事业便是倡导精心设计的公共区域的好处,可以将一个社区凝聚在一起。演讲完毕,很多人走上前来祝贺他。午饭时,他和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共坐一席。他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五湖四海的氛围了。人们正在聊对美国不太友善的话题。一个在卡塔尔工作的巴基斯坦人谴责着美国的区划法[3]对道路弯道建设的影响;一个荷兰人宣称这个国家的精英对于公共利益毫不关心;一位芬兰的代表将其公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比作是吸食者与鸦片的关系。
在餐桌尽头,一个女人侧着头,露出无奈的苦笑。
“我知道身处异国时,最好不要为自己的国家辩护。”她最终插话说,“当然,我和你们一样,对美国很失望,但我仍然深深忠诚于它——就好比我有个酒鬼加疯子的阿姨,如果听到陌生人在背后说她坏话,我依然会维护她一样。”
劳伦住在洛杉矶,就职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她在做圣贝纳迪诺流域移民影响的研究。三十一岁的她留着棕色的齐肩短发,灰绿色的眼睛。拉比尽量避免直视她。她的美,是那种扰乱他当下心绪的美。
复会还在一个小时之后,于是他决定出去,到一个花园模样的地方散散步。他返程的航班定在明日一大早,他的办公桌上正有一个新项目在等着他回爱丁堡。劳伦那身裁剪讲究的黑色礼服并不招摇,可他却记住了它点点滴滴的细节。他回忆起她的左臂上戴着一圈圈手镯;手镯下面靠近手腕内侧的地方,还可以看到一个纹身——不经意间,它令人感伤地提示着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时代鸿沟。
下午晚些时候,在通往电梯的走廊里,他正翻阅一些小册子时,她走了过来。他尴尬地笑笑,惆怅于自己永无机会了解她,她更深刻的身份(挂在她肩上的紫色帆布包所代表的)将永远成谜,他与她这一生都不会有交集。可她却说自己饿了,邀他到一楼商务中心旁边一个全木装修的酒吧喝茶。她补充说,她早饭就在那儿吃的。他们在壁炉旁边的一个长皮椅上坐下来。劳伦身后有一盆白色的兰花。他问了许多问题,一点一滴了解着她:她在威尼斯海滩[4]有套公寓,前一份工作在亚利桑那的一所大学,她的家在阿尔伯克基;她很喜欢大卫·林奇的电影,会参加社区组织;她信仰犹太教,所以对德国官员极度恐惧,一并也害怕那个拘谨的粗脖子酒保,他的形象很具喜感,她给他取个外号叫艾希曼[5];拉比的注意力摇曳在她的所言与所指之间。她是独一无二的,隶属他过去十三年里曾经仰慕却刻意不予关注的那种人。
她扫视一下那个酒保,笑眯了眼。
“我的侯爵先生,你永远没法把醋变成果酱!”[6]她屏声息气地唱,拉比则是屏声息气地听,折服于她的魅力。他仿佛又重回到十五岁,而她就是爱丽丝·索尔。
她告诉他说,她是前一天飞到法兰克福,然后乘火车来这儿的;她觉得欧洲的火车是让人思考问题的绝佳场所。拉比意识到,这会儿该是孩子们洗澡的时间了。他只需将手向左挪移十厘米,他的生活便会覆地翻天。
“说说你吧,”她督促他说。好吧,他在伦敦读的书,然后去了爱丁堡;工作很忙,可他一有时间,就爱旅行;是的,他很不喜欢阴沉沉的天气,但也许明智的做法是别太在乎天气状况。谈话进展得尤其得心应手。“爸爸,你今天干吗了?”他听到孩子们在询问他。爸爸在人前做了演讲,然后读会儿书,就早早睡觉了,这样明天就可以搭第一趟航班,回家看他的宝贝女儿和心肝儿子——这会儿还是不妨忘记的好。
“我不想参加代表团的晚宴。”七点钟时,当艾希曼过来问他们是否需要鸡尾酒后,她如是说。
于是,他们一起走出酒吧。他的手颤抖着按下电梯按钮。透明电梯升上来了,他站在她对面,问她需要停在哪层。户外的景致已经笼罩在雾色中。
中年引诱者的直率,与信心或傲慢并无关联;相反,它是在人们可悲地意识到死亡的日益临近时,生发的一种无可容忍的绝望。
就基本结构而言,她的房间与他的几无两样;然而,他却惊讶于它天壤之别的氛围。一件紫色的礼服挂在墙上;一本柏林新博物馆的展览目录放在电视旁;桌上有一个打开的手提电脑;镜子边是两张印着歌德画像的明信片;她的手机放在床头柜上,与酒店的立体音响系统连接着。她问他可有听说过某位歌手,然后手轻轻叩着,翻找到了她要的唱片:配乐很简单,只有钢琴和仿佛教堂嗡嗡声的打击乐器,接着,一个嘹亮的女声切入,萦绕于耳,十分浑厚,然后突然变得高亢、清脆。“我特别爱这一段。”她说,然后闭了一会儿眼睛。他一直就站在床脚边,听着歌手逐渐拉高音阶,重复唱着“永远”二字,它仿佛一声喊叫,直穿他的灵魂。自孩子们出生之后,他便再不曾如此感受音乐;当他的人生界域需要的是平稳与宁静时,却有如此的欣喜若狂被催变而出,这对他而言,并非好事。
他走过去,用手捧起她的脸,印自己的唇在她唇上。她拉近他,再次闭上眼。“我便将一切献给你……”歌声如是唱着。
这时刻与他过往结识新欢时的记忆一般模样。如果他可收集起历来情景的点点滴滴,将它们拼接在一段单回路上,总运行时间也许并不超过半小时;然而从诸多方面而言,它们都是他人生中最为美好的时刻。
他感觉自己仿佛被获准,进入另一个他以为早不复存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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