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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她怎么敢招惹他呀(第1页)

今天过来帮忙的有十五个人,肯定得分两桌吃饭。家里的碗筷和桌子都不够用,吴大娘到隔壁家去借桌子跟碗筷。菜种类有点少,一个豆腐炖鱼,一个韭菜炒鸡蛋,一大盆白菜,还有一大盆炒土豆丝。因为人多,而且都是壮劳力,饭量实在太大,吴大娘没有煮白米饭,煮的糙米饭。过来帮忙的乡亲看到这些菜,一个个喜上眉梢。大伙儿过来帮忙有工钱,还能吃上肉,哪有不高兴的。张青苗招呼大家坐下吃饭,“今天去买菜太晚了,时间有点来不及,就炖了鱼,炒了个鸡蛋。午饭大伙儿先凑合着吃,晚上再杀鸡炖鸡肉,再做个红烧肉炖土豆,给大伙儿补补油水。”大家馋得都直流口水。在他们这样的乡下地方,村里有啥事儿都会找乡亲帮忙,请大伙儿吃顿饭就够了。鸡肉和红烧肉都算得上大肉,他们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以前去别人家帮忙,可不会吃得那么好,最多就是几片腊肉,或是肉末炒青菜,哪有这样的大肉吃。更何况这次他们还有钱可以拿。“伙食可真好,青苗,我们可就等着晚上那一餐了。”张建功招呼大家坐下,“大伙儿快坐下来,我四妹做饭的手艺可好了,不比国营饭店大厨的手艺差。”跟他关系好的小伙子打趣道:“咋的,你还去国营饭店吃过饭?”“你瞧不起谁呀,我当然去国营饭店吃过饭……”慷慨激昂的张建功突然就哑了,不为别的,只因宋书宁走出来了。他的脸颊一下红了起来,表情变得羞涩起来。旁边那人见到他神情转变,余光看到宋书宁走过来,立刻起哄道:“宋知青过来吃饭,快来这边坐。”宋知青长得好,村里不知道多少小伙对她有意思。别说张建功了,就是他遇上宋知青,也乐意多看两眼。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宋书宁看了一眼,那一桌坐着的都是大男人,她要是真跟他们坐一桌,不知道会多尴尬。“不了,我还是坐这一桌吧。”宋书宁坐在吴大娘的身边,给自己打了半碗饭。桌上的人吃了饭菜,纷纷夸起张青苗的手艺。“青苗,真行呀,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这菜也太好吃了。”“你咋做的,这鱼一点鱼腥味儿都没有,又嫩又滑,比豆腐还要嫩。”“我刚刚还以为建功这小子说大话呢,没想到你手艺真有这么好,下午还是你做饭吧?”张青苗腼腆地笑着点了点头,“是,我这几天都过来帮厨。”“哟,那我们真是有口福了。”耳边全都是大家对张青苗的夸赞,宋书宁不以为然地撇了下嘴,能有多好吃,他们都快把人夸上天了。她夹了一块豆腐,浅尝一口。豆腐嫩滑,豆香味很足,而且还很入味,真的好好吃宋大小姐绝不承认别人比她强,嗯,最多承认张青苗的厨艺跟自己旗鼓相当。不愧是女主,各项技能点都是满分呀。宋书宁心里的小人哗啦啦在流泪。在这本书的设定里,张青苗是锦鲤体质,出门摘野菜都能随手捡到野鸡野兔的那种好运气。她的厨艺这么好,在这个年代是最吃香的。自己根本比不上她呀。呸呸呸,她为什么要跟张青苗比。她肯定也有张青苗比不上的地方。宋书宁在自己身上找了一圈,很快找出一个点,自己比张青苗长得好看。不过张青苗是温婉型的长相,是家长们最喜欢的类型。而她长得太过艳丽,在这年代容易被人骂是狐狸精。自己跟张青苗一对上,在长辈圈还是她比较吃香。自己没完全没有优势嘛。郁闷的宋大小姐把悲愤化成了食欲。别的方面没法胜出,但是在吃饭这一方面,她绝对不会认输。她吃饭的时候很秀气,小口小口地吃,细嚼慢咽,动作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同桌的人看见她吃得这样斯文,都不好意思狼吞虎咽,动作都放慢了很多,还时不时偷偷瞄在座的两位女同志。两个女同志长得都很好看呀,光是看着都能让人多吃几碗饭。吃过午饭,大伙儿都在休息,扎堆坐一块儿聊天。宋书宁主动收拾桌子,收拾碗筷,准备去洗碗。饭菜是张青苗做的,她收拾碗筷,绝不吃白食。吴大娘用淘米水来洗碗,宋书宁见了,说道:“大娘,我来洗碗吧。”“我来洗就成了,你在旁边歇着吧。”“不用,我可以洗的。”这年头饭菜不像后世那样油水充足,碗筷还是很容易洗干净的。宋书宁和吴大娘洗好碗,她成就感满满。她真是太能吃苦耐劳了。热泪盈眶。要是让宋先生和覃女士看见了,不知道会夸她成什么样呢。“宋知青,灶台里还有红薯,你吃吗?”,!宋书宁已经吃得有点饱了,但是听到有红薯,她又有点馋。“我吃一点点。”吴大娘从灶台里的灰烬扒拉出几个红薯,还热乎乎的,用手一掰,就能看到里边黄色的红薯。宋书宁轻轻咬上一口,又香又甜,比后世的烤红薯好吃多了。“真好吃。”“你:()军爷糙,军爷傲,惹上军爷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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