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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第4页)

东峰待杏芳走后,就接过前来打招呼的老板送过的菜单,问:“有什么拿手菜吗?我们四个人,你说点几个什么菜合适?”

那个叫四毛的老板四十出头,胖胖的,油光放亮的脸,秃顶,周围有几根头发。他说,“我们这里的五圆炖鸡,早晨开门就开始炖了,你闻到香味了吧。还有浸辣椒炒肉、蒸鲜鱼、红烧猪脚、炒腰花。”

“等等,你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拿手菜呀?”东峰怀疑地问。

“我是说我这店里什么菜都做得好。我是老板,又是厨师。不信你去镇政府的食堂问问,我在那里做了十多年厨师,不干了,我下海了,开饭店了。程书记不让我走,现在他还常来我的店里吃饭呢。在食堂半年的工资,还不如现在一个月赚得多。”老板四毛说。

东峰抬眼细看,觉得老板是有些面熟,这老板好像姓简,他在镇里开会,在镇政府食堂吃过两次饭。他放下菜单说:“那来个五圆炖□□,一个青椒炒肉,一个蒸鱼,一个豆鼓炒冬苋菜。”

杏芳带着北凤和清正来店里的时候,用沙罐煲出的五圆炖鸡已经上桌,一打开,香气四溢。

“大哥,你真是要慰劳我呀。过年都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菜。我馋死了!”北凤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瞄着东峰,然后又死死盯住了桌上的五圆炖鸡。

北凤十六岁,不再是当年那个扎红头绳的小女孩了,大姑娘了,个头一米六的样子,跟杏芳差不多高,但显单瘦一些。她长得秀气,剪一个运动员的头发,刘海须飘在额前。一看她的馋样,东峰心中就生出些疼爱。

东峰说:“今天是杏芳姐慰劳你们,我也是沾你们的光。敞开肚皮吃吧!”

他望望清正。清正有点局促,叫一声“东峰哥。”清正比北凤高半个头,也显单瘦,皮肤白净,眼神清澈,轮廓分明,一个书生的样子。他挨着姐姐杏芳坐,北凤挨着大哥东峰坐。

杏芳见桌上有茶水,没有饮料和酒,就征求东峰意见:“你来点酒吗?”

“不要,我没酒瘾。”

“那来几罐健力宝吧。”杏芳说。她刚要叫老板,北凤就说:“别叫了,我不吃健力宝。我们这边送猪过去,拉回的是广东的水,猪换水,多不合算。我表示我的反对,我不吃广东人的水。”

“凤啊,你是对你大哥有意见?我可送了几百上千头猪去广东了。广东的价格比我们这边高,我不是想多为村里的人赚些钱吗?”东峰说。

“大哥,我不是对你有意见。我当然知道,你不送猪去广东,凭什么赚钱,村民凭什么修新房子?你可是作了贡献的。我听说在临水,你是第一个把猪卖到广东去的。你有经济头脑呢,我最佩服我的大哥。我是对广东和我们这些内陆省份的发展不平衡有意见。凭什么就广东开风气之先河,凭什么占了改革开放的先机?我们的敢为人先的精神呢?还说是濂溪一脉。”北凤说。她对本省的发展太慢有看法。

东峰伸出筷子给北凤夹了个鸡腿,又把另一个鸡腿夹给清正。北凤的几句话,让东峰刮目相看。北凤有思想,有见地,自己的小妹长大了。他为此而欣慰,他说:“你现在的任务是把复习搞好,只有几个月就高考了。国家大事,你就别操心了。”

“国家大事怎么不操心呢?这是政治。政治课在高考中同样是一百分。”北凤淘气地说。她用筷子给大哥回敬了一个鱼头,又给杏芳夹了个鱼尾,一语双关道,“大哥吃鱼头,杏芳姐吃鱼尾,有头有尾,这样就完整了。”

东峰和杏芳当然知道北凤的意思,不接她的话,低头吃菜。只听北风接着说:“这里的菜都好吃,鱼也蒸得好,比我娘蒸得还好。”

走出厨房的老板听到了这句话,接口夸自己:“我有独门决窍呢,人家用茶油或菜油蒸鱼,我用猪油蒸,猪油的鲜味能留住鱼的鲜味。你说好不好吃?”

“就你买弄。”北凤小声嘀咕。

吃完饭后,东峰掏出100元钱给北凤,又拿出100元,塞给清正。杏芳见东峰给钱给清正,没有阻止,她知道东峰是还她送皮鞋的礼,还她这些年的一些人情。东峰就这样的人,不占人家的便宜,哪怕最亲近的人。她得尊重他。

北凤和清正都不要东峰的钱,东峰不许,故意虎着脸,装严肃。

北凤说:“我身上有钱。二哥给我钱了。”

“许二哥疼你,就不许大哥疼你?”东峰说。他见说到南峰,就问北凤,“你常去二哥那店里吗?”

“去过几次,我也没时间常去。二哥给我钱,要我吃好一点。我身上穿的这件毛衣,是二哥买的。二哥说钱的事不用我操心,我的任务是考上北京的大学。”北凤说。她又望望杏芳,说:“杏芳姐也对我好呢,她常给我改善生活。这店子我来过,是杏芳姐带我来的。”

东峰心里充满对杏芳的感激,觉得这个外人比他这个当大哥的对自己的妹妹还好。但他有话在心里藏不住,就问北凤:“你二哥那打扮,你喜欢吗?”

“说不上喜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爱好,二哥爱那样,觉得能表现自己,我认为未尝不可。大哥,你是爱读书的,你说能根据封面来判断一本书吗?能根据标签来判断一瓶酒吗?不能吧。那我们又怎么能凭穿着打扮来判断一个人呢!有位外国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觉得说得好:不要根据人们的外表过多地挖掘他们的内心,如果你把其他人看作是他们自己,而不是他们真正的自己,生活就会容易得多。杏芳姐,你是卖服装的,你说是这样吗?”

说话间,北凤把眼睛瞄向了杏芳姐。她隐隐感觉大哥对二哥的奇装异服有看法。这次吃饭他也没叫二哥一起。他不希望大哥和二哥之间产生缝隙。她要找一个同盟军,说服大哥。这同盟军就是杏芳姐。她看得出,大哥对杏芳姐是信服的,杏芳姐是个有文化的个体户。

杏芳姐说:“我去广州,见到有人穿得坦胸露背,我也看不惯。但那又怎样?人家喜欢。我不是说喜欢的就是好的,我是说我们要尊重个性,尊重潮流。现在街上有不少的年轻人在穿喇叭裤,在云阳镇,是南峰他们带的头。有的人跟风,有的人跟潮流,有的人附庸风雅,我觉得不是坏事。热情的盲从应该鼓励。更确切地说,无知的热情会促使必然要存活下来的事物提前取得胜利,他们的缺陷、轻信盲从以及缺乏鉴赏距离的特质,会卓有成效地促进服装的发展,促进思想运动的发展。所以我觉得,南峰他们开了云阳镇的风气先河,开了服装样式变化的先河。有人问我,裤子还有这样穿的?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告诉他们,据我了解,喇叭裤是法国服装设计师参照海军军裤式样设计的,猫王普雷斯利多次在演出时将喇叭裤作演出服,把喇叭裤推向了时尚高峰。它随着改革开放从港台地区流传到了国内。我以为喇叭裤作为所向披靡的时尚,是年轻一代对单调服饰的抗争,以及对自我追求的向往。现在,我的店里也有喇叭裤,也有□□镜,大家有需求我就卖。我的店员小琴穿着喇叭裤卖喇叭裤,需求就是时尚,是潮流,是金钱,我们怎么要看不惯呢?”

杏芳的话,在东峰听来如醍醐灌顶。只听北凤附和说:“姐啊,你不愧是卖服装的,你说得太对了,你把我二哥说成了敢为人先的英雄。我觉得也是。着装是公共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仅仅出于体面或防护而穿衣服,大可让所有人都套上尼龙袋子,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排除有人想要不同颜色的袋子。同样,也总有一些想要穿得比实际情况看起来‘更好’的人,这样更好,可能是物质层面的,也可能是精神层面的,还有可能是所属阶层的。我的二哥他的打扮,我以为是精神层面的追求,还可能是所属阶层的,他代表了刚刚从□□阴影中走出来的徘徊在迷茫和清醒之间的年轻阶层。”

北凤的分析冷峻而合理。她为自己的说话而暗暗得意。她一脸灿烂的笑。她和杏芳,还有清正,都望着东峰。

东峰端起桌子的上茶杯喝了一口。他说:“凤啊,你和杏芳的话都让我受教了。你有独立的思想,让我对你考上北京的大学更有信心了。你比大哥在你这年纪的时候强。大哥其实也不是老古董,我只是犹豫。你们一说,我算是明白了。我们应当尊重南峰的自由。”

东峰不是一个固执的人,他接受了北凤和杏芳的观点。他甚至想自己是不是跟不上时代了。他想要找个时候跟南峰一起吃个饭,兄弟俩好好喝杯酒。他误解了南峰。

东峰和杏芳站在光滑的石板街,送北凤和清正去学校。北凤在前面走,昂首挺胸,英姿飒爽,清正尾随其后,像个跟班,或是保镖。

杏芳低低说了一句:“你没见北凤和清正不说话吗?”

“你一说,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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