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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钟头后,索伦一脸懵逼的从酒馆出来了。虽然“极乐之水”的药材只有三种,而且还都是廉价药材。但制作的过程还是比较的……!忘了!刚出了酒馆索伦就忘了。他摇摇头,忘了就忘了吧。大不了买点回去当中药熬,反正也不贵。但他并没有直接去药店。有钱了当然要满足一下味蕾上的需求。这次,他在烤肉摊这里停了下来。深吸一口气,香!一想到昨天的遗憾,索伦直接点了三份。一口咬下去,每一口都是满足。倒不是他有了钱就浪费了。而是山姆也懒得数了,把四百多第纳尔都给他了。他也不是个没良心的人。临走前还给山姆也点了一份,并且还豪掷3第纳尔的跑腿费让人给送了过去。还是有钱爽。索伦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的走在禅达的街道上。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嘛。路过一个马贩子,他心情大好:“老板,马不错。”“年轻人有眼光,要不要来一匹?”“哈哈,没钱!”索伦笑着摆手道。但老板并没有放弃:“不贵不贵,就算不买看看也行啊。”索伦一听,还真停下来。既然看看不花钱的话,那就看看呗!老板带着索伦来到马厩:“年轻人,我这可都是好马。诺德的灰驮、烈狮的黑鬃旅还有来自东卡的山地马都是最好的品种。看见这两匹没,这两匹可是身经百战的战马!虽然有点老,但你骑起来一定威风。怎么样,要不要试试?”还可以试驾?索伦一脸惊讶!但想想还是算了,他又买不起到时候多尴尬。“哈哈,我就看看!”“我这个马真不贵,平常都卖七八百第纳尔,现在六百卖你怎么样?”六百我也买不起。索伦呵呵傻笑着。他的确想要一匹马。老艾德的马太慢了,而且总是借人家的多不方便。同样是驮马,马贩子的驮马明显精壮的多。以前他也有一匹,结果那个烂赌的父亲输光了自己的马就把他的马骑了出去。从那以后人和马都没有回来过。既然买不起,他也就不看了。刚要走又被老板喊住了。“年轻人别走啊,你要嫌贵便宜的也有,瘸腿的你要吗?只是伤了肌肉养养就能好,四百,四百怎么样?”索伦又有点心动了。他有生命之水倒是可以试试。但他还要交租啊。他又摇了摇头!“下次,下次,呵呵!”他走了。但刚走两步,老板又追了上来。“小伙子,生病的你要不要?”索伦扭头看着老板!老板呵呵一笑:“不是什么大病,过两天就能好,三百,三百卖你!”索伦一听,心更动了。但他又不是傻子。生病的那可得好好砍砍价了。他直接伸出俩手指头:“二百卖不?”他已经想好了,心里的预期最多二百二不卖拉倒。老板一把抓住了索伦的手:“爽快,成交!”“……!”索伦看着老板。我叫多了?他想着就算是病马那也是马啊,论斤称也不能就一百吧!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老板拽到了一后院里。后院里气味很难闻,各种苍蝇嗡嗡乱飞。索伦看了眼马厩,三匹马都是病恹恹的模样。其中一匹躺在地上,要不是肚子还有点呼吸他都以为是个死马。老板连忙给索伦牵了一匹:“哈哈,这匹好,这匹精神。一会你去药店在买点牲口药,保准回家就能好!”索伦翻了个白眼。我信你个大头鬼啊。真这么有效,你还能让地上的在那躺着?他摇摇头:“你这……我不要了!”“哎哎哎,别走啊小兄弟。”“你这……”“一百八,不能再便宜了。真的不能再便宜了。”老板又让了二十第纳尔。索伦一想突然又道:“这样,我可以二百买,但你得给我配一副马鞍!”“什么?”“那我走了!”“好好好!”老板妥协了。现在卖还能回点本,等马死了那就完了,病死的马根本没人要。数了钱,索伦把马牵走了。来到一无人的巷子,他就给马儿喂了点生命之水。他一手端着盆一手摸着马脸:“快喝吧,这可是灵药,喝了你的病就好了。”病马似乎能听懂话他的话,低头就喝了起来,喝完还舔了几下。索伦很欣慰:“好马,好马。”刚夸完,马就昂起了脑袋。一下子就恢复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它甚至发出了一声嘶鸣,宣告着自己恢复了状态。刚才还浑浊的眼睛,再次充满了光泽。索伦大喜,生命之水就是牛逼,对牲口也有用。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要不是没钱,高低把那两匹也买了。但就算买不起他也不会随便出售自己的生命之水。这可是他的根基,绝不对不能暴露。他牵着马又从巷子走了出来。背后牵着两匹马,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阔人,走路似乎都带风。但实际上他现在身上就剩233个第纳尔了。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牵着马就来到了药店。这不是之前的药剂商店,就是出售普通药物的药材商店。索伦本想少买点药材先试试。结果人家低于10第纳尔不卖。没办法,三种药材又花了他30第纳尔。30就30,回去自己先试点,要是败了剩下都拿来给山姆。终于。索伦离开了禅达。他甚至有点迫不及待。当他出城的那一刻,立刻骑上了自己的黑鬃旅。高大的脊背感觉就是舒服。在看看一旁的驮马,越看越嫌弃。“驾!”索伦走了。心情大好。要不是要交租,他才不会现在回去呢。但是没办法,他要是不回去,估计又得被村里人造谣,他逃了,然后收缴他的房子。他一路往西骑的并不快。黑鬃旅看似大病初愈,但索伦知道,它的病不可能好这么快。之所以状态恢复的快是因为生命之水消除了疾病带来的不适感。最主要的是他还牵着一匹驮马,想快也快不了。但这次的归途给了他希望。24天,应该不难!:()骑马与砍杀:苟在村庄当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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