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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深空寂静,时日无声。
漫长的宇宙之旅枯燥且寂寥,可之于两个不朽不灭的长生种而言,生活是难得的平静,日常是无比的安逸。
没人在乎时间,谁也不会多看一眼钟表。
他们有丰富的藏书和足够的食物,累了就休息,饿了就吃饭,闲了就看书。身体和精神会告诉他们什么时候起,什么时候睡,他们不用像在地球上生活的那样,时刻装得像个人。
在宇宙,在星海,沉浸于蛮荒澎拜的能量之中,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来。
想学东西,就戴上铁血的面具;想去玩耍,就跟“幸存者”聊天。
生物机甲装备了氪星智脑,不仅善于规划行程,还擅长制定游玩方案。
祂会自动分析附近星系中有无宜居星球,要是有,祂会调整方向朝该星球驶去,让阿萨思自由狩猎补充伙食,让莱戈拉斯采集水果和草药,而祂会找到矿藏与水源,或充能或清洗,最重要的是,祂的主人喜欢收集矿石,尤其是贵金属,所以“寻矿”的功能一向是祂的侧重。
当莱戈拉斯找到了一种特殊的“蚕”,正在它们的栖息地搜集蚕丝时,阿萨思已经一头撞进了金矿,正狂喷龙焰扒拉黄金,“龙病”犯得很厉害。
当莱戈拉斯采集到一种能量充沛的水果,正研究它们的种子适合土培还是水培时,阿萨思发出高亢的龙吟,龙爪抓着一头“泰坦巨兽”从天掼进火山,伴着“轰”一声巨响,地动山摇,她咆哮着抽出巨兽的头骨和脊椎!
背景是喷发的火山、崩裂的山地,以及逃窜的群兽,莱戈拉斯压根没往后头看一眼,只淡定地抓起一个果子往袖子上一擦,放嘴里嚼了嚼。
少顷,他拿出智能手机给果子拍了张照片,做个备忘录:“酸辣味,无毒,缺乏水分,纤维多,适合做佐料。”
又一声“轰隆”传来,也不知哪里的山塌了,风中的龙吟一顿,变成了低低的咕噜声。
莱戈拉斯明白,她八成是发现矿了。那起码得是个银矿,她才会发出满足的低吟。
果然,阿萨思找到了一个大矿,而且该矿的稀有程度连莱戈拉斯都觉得咋舌——那是一个珍贵无比的秘银矿。
矿坑深厚,里头的秘银纯度极高、能量饱满、储备极大,大到阿萨思都忍不住做下空间标记,直呼未来一百年有事干了,她要天天挖。
阿萨思:“我要给‘幸存者’镀一层秘银符文,要给‘生还者’熔入秘银,再打造几套全秘银做的战甲,顺便给你把弓箭和魔杖都换成秘银做的!”
莱戈拉斯笑道:“够用就行了,我只需要一小瓶,磨成粉后可以写一些符文。”
精灵属实是内心纯净的物种,面对一整个秘银矿的诱惑,他提出只要一小瓶、也确实只装了一小瓶。
无论是对铠甲、弓箭还是魔杖,他都没有执念,甚至对无主的矿藏也无占有欲。毕竟,精灵永生,不论矿藏未来“属于”谁,到最后都会属于永恒。他可以无数次返回故地,只取一小瓶,这就是他最大的“贪念”了。
阿萨思发出“矮人”的声音:“既然你自动放弃秘银的归属权,那它就属于我了!”
也难怪矮人和精灵不合,阿萨思回忆往昔,突然无法共情三百多年前的自己。
要是换到以前,她会警惕矮人的贪婪,会防范无孔不入的龙病,唯恐“七宗罪”害死了自己。
可现在,质疑矮人,理解矮人,成为矮人,超越矮人!她跟龙病和解了,她前世可是个华人,华人又被誉为龙的传人,他们到了一定年纪就会“觉醒血脉”,爱上漂亮的黄金!
所以,这哪里是龙病,这分明是遗传病,本来就没法治的,她何必跟本能过不去呢?矿是她自己挖的,她活该荣华富贵,活该过得奢侈。
她不但要自己变成富贵色,还要把小伙伴染成“双圣树”。她管他喜不喜欢呢,一钻之恩必砸矿相报。
阿萨思:“你等着,我马上把龙病传染给你!”
“啊?”
他们在这颗宜居星上呆了整整三年,期间,阿萨思跟着“幸存者”学习氪星的锻造技术,再结合服装设计的能力,她很快成了“氪星战衣”的锻造大师,还是个集大成者。
她的衣柜塞满了她亲自设计的衣服,它们集龙蜕、鳞片、秘银等物为一体,每一件都防腐防电、水火不侵,洗涤方式只能是“能量震荡”。
除了自己的,她还送了莱戈拉斯一衣柜衣服,几乎全是战斗用的斗篷、铠甲和内衬,以及一柄秘银附魔长弓和不朽箭矢。
不同于她的战斗风,跟着“幸存者”一起学氪星技术的莱戈拉斯却成就了“艺术风”。
他热衷于搜集宜居星上的各种纤维、丝织物,喜欢打磨各色宝石、编织符文。他用浸润了黄金和秘银的金丝银线织布裁衣,以精灵最雅致的审美,为阿萨思打造了二十二套华服。
阿萨思:“我一变成‘应有’,这些裙子可就穿不上了。”
莱戈拉斯一笑:“我可以给你设计新的裙子,你知道的,精灵的时间最不值钱。”
阿萨思摊手:“巨龙的钱也最不值钱。”
别人拿到秘银,不是抓紧时间附魔,就是安排锻造利器。可她拿到秘银,秘银就变成了穿梭在精灵金发间的流苏,夹在耳骨上的小蝴蝶,帮他固定发型的王冠,以及一个堪比魔戒的远古符文护戒。
她倒是想把精灵打扮成双圣树,可莱戈拉斯以“这看上去像圣诞树”为由,拒绝了她给他挂一串12千克重的秘银项链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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