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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富蓣不只心痛了三天,她是整整一星期失魂落魄、食不下咽。要不是看在富蔷那没啥作用的身体还能做做家庭手工赚几毛钱的话,她早把富蔷揍个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了——幸好理智告诉她医药费并不便宜,她才饶了小妹的命。
心好痛,痛得她人比黄花瘦。正常人一天必须吃三顿饭来维持体力,她可不同,心情糟到最低点时,一天只须吃一碗汤面就可以止饥;可以料见她一身好身段因何而来。再这么下去,她一定会瘦成人乾,见不得人的。
所以,再怎么吃不下,也要逼自己吃一点东西。
货比了三家之后,她终于找到一摊卖阳春面二十元一碗的路边小吃店。说真的,自从阳春面一路飙涨到三十元一碗之后,她拒绝抗议已有三年,可惜这一波不景气的潮流无法拉下那些高高在上的售价,真是令人扼腕!
“老板,一碗汤面,不加卤蛋,不要小菜,汤多一点。”有气无力地落座。她顺带看了下四周,三张桌子也不过坐了两个客人,一个是她,一个是一名似乎刚下工的男子,一身脏污,黄色的安全帽搁在一边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位仁兄的桌上已叠了五个大海碗,此刻手上的第六碗也快见底了!
哗!大胃王!如果他每天都这么吃,赚的钱够他使用吗?
富蓣看呆了去,咋舌不已的同时忍不住打量起那名年轻男子,应该不到三十岁吧?由于是做粗工的人,所以看起来很壮硕,隐约可以看到他汗衫下偾起的肌肉随着吃食的动作而忽隐忽现。
照他这种食量,倒不如跑去那种三百九十九元吃到饱的餐馆吃饭,包准全台中市的自助餐老板都含泪关门;而他吃起来也比较划算。
面来了,她心不在焉地捞着面吃,甚至没心情去计较豆芽放得比面多。几乎是忘神地盯着那名男子的侧面,不知道自己着了什么魔。
这男人不算好看的,而且是做粗工的人。
他的眉毛很浓黑,但他是工人。
他的眼睛不但没双眼皮,左眼尾还有伤疤,面相学上俗称“破相”,怕是一辈子也赚不了几个钱的。工人嘛!
他的腿长而有力,包裹在牛仔裤下更见帅气,上身一件无袖汗衫也早已脏了大半,汗水又不断地沾黏在其上,颈项、下巴全是汗滴。五月天还不算热,这人却因为卖命地吃着午餐而汗流浃背。
富蓣讶异自己居然产生了看到“钱”的相同心情——会发热、心跳神速,双眼泛晶采且舍不得移开注意力。这辈子居然有其它东西可以引发她对钱财的相同反应?
那是一个工人哪!
工人=没钱=贫困=一辈子落魄!
搞不好一日赚得的钱还不够他吃三餐哩!
富蓣心下做了数百次的评估,种种冷静的判定都宣告了这个男人一点条件也没有,更不值她大流口水,但她的症状却没有减轻,反是直勾勾地盯着那男人瞧。天晓得她发了什么疯!
更可怕的是她居然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往那位仁兄的桌子走去,然后直楞楞地赖在那里,就盯着狼吞虎咽的男子瞧。
康恕馀放下他的第六个空碗,正打算叫老板来结帐,抬头才看到眼前站了位身穿名牌、打扮纯然是粉领新贵样的中等美女;面孔姣好、身段匀称,只可惜表情太过呆滞,像被定身似的。
“有事吗?”他只得开口问。
嗯,他的声音很清亮有力,适合唱歌。
“小姐?”他又问了一次,不太肯定自己是不是遇见了疗养院逃出来的精神病患。
“哦!呃,你好。”她回过神,抬头看着已站起身的男人。莫约一七八的块头。
“我要结帐,你挡住我的路了。”他指着极明显的事实,暗示她小姐快快闪人。
“呃,是吗?”她连忙跳开一小步。
康恕馀也不多话,捞起他的工作帽便结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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