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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里面有说过:「上善若水」,听起来多有格调是吧?干哈硬要说她是一地什么什么的,多难听啊!
「奉小姐,地瓜稀饭可以起锅了吧?」一个年轻小伙子精神十足的跑到她身边,指着两大锅粥问着。
「再等一下,还得勾芡才算好了。」奉姁微微摇头。
「为什么要勾芡?这稀饭煮得够糊了啊。」
「还差一点点。」拿太白粉,加水,搅拌好,准备倒进大锅子里。
小伙子完全不同意,他觉得这粥已经煮到一百分了,不可能还能更好。拿了根勺子舀了一小口吃进嘴里―
「呼呼,好烫!好好吃,噢,好烫!」边吞边哀,赶忙倒了杯冰开水喝下,也不理会烫到的舌头,马上发表个人看法:「奉小姐,可以了啦!
快点快点,客人已经等很久了!」
倒进去勾芡,再搅个几圈,另一锅也相同处理。对小伙子道:「好了。」
小伙子一听,马上扬声对等在外头的人叫道:「已经好了,可以进来搬了。阿平、顺子,快点进来!」在他的叫唤下,两个身手利落的年轻男子跑进来,分工将粥抬到推车上,把粥香满溢的大锅子给送了出去。而原来发号司令的那个,就抱了两大包切好的油条与菜脯蛋跟在后面一起走出去。
奉姁拿出手帕擦汗。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清晨六点半。她五点过来上工,负责煮粥,煮完后,接下来是她的休息时间。剩下的二个半小时工时,就等午餐时段发挥了。
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
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畦,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那是间小吃店,早上卖地瓜稀饭,满有特色的。我们里面的病人都买那家的稀饭当早餐吃。」想到早餐还没吃,肚子忍不住呱呱低叫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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