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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第3页)

“凡事要注意,要小心。”母亲有些不放心地叮嘱,“做不好,就回来,娘和你哥都等你回来。”

母亲的眼睛有些湿润。她不担心去北京读书的三儿子,那是有锦绣前程的;不担心老四,凤儿会读书;老大虽在农村,但当上了村长,生活安定。只有老二背井离乡去打拼,寄人篱下讨生活,最让她不放心,也最揪心。

这世间的母亲,大多不愿把孩子推入未知世界,推入激流漩涡,可世上的母亲又没有谁不会为激流险境中的儿女感到骄傲。她热泪盈眶地凝视着那个风浪中的身影,宽慰自己说他是她生的。脱离了母亲的生命,是由不得母亲的了。他从出生到生命结束,漫长的道路需要自己完成。更多的时候,孩子们都会脱离母亲的视野。

母亲的不舍和善良的用意,不是儿女们安居和胆怯的理由,为了报答母亲,报答善良,报答春晖,他们只有义无反顾地投入激流,不管狂风怒吼,胜似闲庭信步,那场可怕却又让人精神倍增的风浪,会使人的生命变得顽强。

南峰并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但头也不回地出发了。

南峰送弟弟到清华大学报到之后,兄弟俩就去了天安门。然后,西峰送南峰坐火车去广州。在北京东站临别的时候,南峰塞给西峰500元钱,西峰不要,说大哥已给他钱了。南峰说大哥是大哥的,这是我的,在北京跟云阳不一样,要花钱的地方多。

西峰知道大哥和二哥都省吃俭用,把挣的钱都用在他和北凤身上。他不忍,又不舍,他怕自己掉泪,他不能让二哥看到自己掉泪。相比和大哥的关系,他更亲近二哥。大哥像父亲一样对他好,管着他,约束他,严肃认真。而二哥就不一样,他们从小就睡在一张床上,一起玩耍,一起去偷别人地里的花生和红薯,还有黄瓜。他望风,二哥去偷,偷来了自己分少的,把多的给了他。一次二哥偷了个八月炸,自己不舍得吃,给他和妹妹北凤吃了。二哥看着他们吃,直吞口水。他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后悔,八月炸是很难寻到的,自己应该留一口给二哥尝尝。上初中时,他被镇上的同学欺负,把一只死老鼠放在他的书包里。二哥知道后,就带了几个同学,找到欺负他的同学,先给了一拳,又叫他当面道歉。二哥总是护着他,从不让他吃亏。想着想着,他的泪水掉了下来。

他站在站台上,一直看二哥的火车驶出了很远,他还站在站台上。他突然觉得自己特别的孤独。

“二哥,你一定要好好对待自己啊!”他对着看不见的火车喊。

南峰到广州之后,先去找谢江海,然后跟江海一起去见了堂叔,将在北京买的两瓶二锅头和两盒果脯送给堂叔。堂叔很感动,觉得自己没有为南峰做什么,而南峰一直尊重他,是个有情有义的孩子。

“我和江海到广州,是您老看在老乡的情分上收留了我们。这次我弟弟考上了清华,也是您及时给老家打电话,将消息告诉我。我怎么能不感激您呢!”南峰说。

南峰告诉江海和堂叔,他在火车站卸货时认识了一个叫林老板的人,是买录音机音响和磁带的,那一天下雨,他担心录音机会被雨淋湿,就将自己穿的衣服脱下来盖在录音机上,抱着录音机从货场仓库送到林老板的一辆小货车上。林老板说录音机有盒子装着的,不怕雨。他说是纸盒子,淋湿了不好。林老板又说,你们公司老板没要求你这样做呀,况且你把自己淋湿了。他说我父亲说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林老板就问了他的姓名。过了几天林老板来找他了,叫他去看店。

“这是好事啊。这是你凭自己的品德赢得的机会。”堂叔赞赏说。

“你看那里还要人吗?可不可以介绍我过去?”谢江海羡慕地说,“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我也想跟你在一起。”南峰说,“我找机会问问老板。”

“好。”谢江海说。

南峰在越秀区越秀公园附近的一条街上,为做电器的林老板看店子。林老板40来岁的样子,黑瘦黑瘦的。林老板生意不大,就一个铺面,但铺面比较大。那铺面已有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和一个妇人在看。老人是林老板的岳父,妇人是他的妻子,是老板娘。南峰一去,老板娘就让他熟悉各种型号录音机的价格,熟悉磁带的价格,说港台歌手的磁带比内地歌手的磁带要贵,港台名气大的比名气小的价格要高。

南峰这才知道,看店不仅是守店,还要兼做售货员。刚开始一个月,每天晚上,他和林老板的岳父都住在店里,打烊之后,他们就把收在角落里的行军床打开。一个月之后,他就一个人守店了。他想他是过了考察期,他们对他放心了。

他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打扫铺面,将店内店外擦得干干净净,窗明几净。他对客人总是一副笑脸,说店里的录音机全是香港过来的,如何如何好。有时,客人问能不能降价卖,他见客人实在想买的样子,就去请示坐在一旁的老板娘。后来林老板来店里,给了他100元钱以内降价卖货的权力,100元以上要请示老板娘。南峰从不滥用他的权力,他卖出去的录音机,不是没有降价,就是只降50元或者60元的样子,没有超过80元的。他维护林老板的利益,林老板一家对他越来越放心,越来越喜欢。有时候,老板娘会从家里端来老火熬的鸡汤给他喝。林老板也会带他去进货,告诉他怎样跟送货的压价钱。林老板也做批发业务,将店里的货批发给需要他的货的人。

他来广州三年,他认为直到这时候才真正认识广州,自己才真正被广州接纳。原先在码头和火车站当搬运工,那地方小,与人打交道少,也出去得少。现在不同了,开门接四方客,发四方财,他面对的是一个热闹的世界,一个要与各色人等打交道的世界。他学会了随机应变,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学会了粤语,讲得有模有样。

“原来这就是城里人的生活。这就是曾经向往的大城市。”他在心里说。

广州有多坏,就有多好。城市和人一样,魅力在于好看、举止得体、情操高尚,更在于活力和独特性。或许魅力与这些都没有关系,它是男女四目相对时的触电,以至神痴目呆。他们在千万人中发现了自己的爱情,有了认同感,归属感,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平凡的自己,原来也闪着光。

南峰庆幸自己进入社会的第一站就到了广州,在自己最好的年龄遇上了最好的广州,彼此都新鲜,都有活力,都有闹腾。他开始习惯了空气里飘荡的番薯糖水或凉茶的气息,这些延续了几百年上千年吧?他知道了早茶、晚茶、老火靓汤、吃吃喝喝、汤汤水水。有时候,林老板也会给他放一天假,但放假大都是雨天,雨天逛店的客人不多。

雨天,南峰就躲到骑楼下听雨声,看那些并不整齐的楼房,有高高的窗户,有阔大的阳台,阳台上一年四季开着五颜六色的花。这时候,他就会想到开在家乡山山岭岭间的野花,想到自己的家,想母亲和哥哥,想弟弟妹妹。“现在他们在做什么呢?他们一定很想我。”他对自己说。

于是,他冒着雨,去邮局给弟弟妹妹寄钱。他没留什么积蓄,只留了一点生活费,他把挣的钱都给弟弟妹妹做了学费和生活费。他知道多寄一点钱回去,母亲和哥哥就少劳累一点。

然后,他在店里遇见了刘杏芳。他记得这一天是1982年11月23日。

这个时节在临水,早晨起来,田野是雾蒙蒙湿漉漉的,烟霭浮动。山上的树枝,路边的枯草,人家墙头的藤蔓,都挂上了白霜。天气渐冷,要穿毛衣或者棉袄了。面在广州,穿两件衣服的都不多,大多数的人,都穿件单衣。当刘杏芳见到穿件单衣的南峰,第一句话就说:“原来这就是广州呀!”

她的提包里塞了件脱下来的毛衣。她好像是从一个世界进入到另一个世界。

刘杏芳到广州是想寻找有什么生意可做的。她找东峰要了南峰的地址,想顺便看看南峰。她在广州没有熟人,一下火车,就找到店里来了。

杏芳从家里给南峰带了几块腊肉,黑乎乎的,用一个塑料袋装着。南峰又将这些腊肉送给了老板娘。他说:“这是我杏芳姐,我哥哥的同学。她带来的腊肉是冷烟熏出来的,有年把时间了,味道好。”

老板娘接过腊肉,心里高兴,说:“晚上我请你的老乡姐姐喝晚茶吧。”

她放了南峰一天假。

出了店门之后,杏芳才认真打量南峰,赞叹说:“长高了呀,长得俊气了,比你哥哥还俊呢。”

南峰有一米七的个子,比哥哥矮一点,单瘦而显精神,长相清秀,鼻梁高挺,眉毛浓浓的,比东峰的眉毛要浓一些,只是乌黑的眼睛里暗藏一丝忧郁。南峰说:“哪里呀。在广州呆几年,我才知道自己真是乡巴佬。”

他又说:“杏芳姐,我家里的人都好吗?我哥有什么信搭来吗?你不会是来看看我这么简单吧。”

南峰忽然想到了洪若晨。他偷看过若晨写给哥哥的信,就是那封要东峰去报考大学的信,哥哥把信放在枕头底下,出门比他早,他好奇地打开了信,若晨落款时,写了个“你的若晨”。他知道若晨喜欢哥哥,而哥哥也喜欢若晨,那次他碰见若晨到家里来,他还开了个玩笑,但是,他们真能走到一起吗?他们的差距太大了,就像广州与那小县城,没得比,不可能比。仿佛有座大山横亘在哥哥和若晨姐之间,障碍是确凿无疑的,连他都看得明白,聪明的哥哥难道不明白吗?而杏芳姐又算哥哥的什么人呢?仅仅是同学那么简单吗?杏芳姐经常来家里,他是知道的,他也知道母亲喜欢杏芳姐,想要杏芳姐做哥哥的媳妇,母亲开没开口呢?而杏芳姐又是什么心思呢?他不知道。

想想家里的这些事,南峰有些纠结。这些纠结的情绪影响他。他的嘴角向上扯了一下。他为哥哥纠结。哥哥二十二岁了,在农村早过了结婚的年龄了。而自己,也二十岁了,就是个帮工,一事无成,更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他在热闹的广州,却常常感到自己被热闹的尘世剔除,被置于某个荒芜的地方,四周空荡荡的。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呢?”杏芳问。她想找个跟南峰说话的地方。

“去阿三河粉店。”南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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