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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树林里的至暗时刻,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太阳了。
可今天我又见到了,以一双猫的眼睛。
蹲在店门口,望着天边黑幕泛白,阳光渐渐驱散浓雾。
这种感觉很神奇。
我死过。
我还在。
七点,服务员林兰准时来上班了。
她一来就麻利地系上围裙开始干活,已经干了半年了,她知道每天要做些什么。
只是,她今天看起来有些不一样。
她抹口红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抹口红。
等等,这口红的颜色......
这颜色我再熟悉不过了,跟情人节那天王海华送我的那支口红颜色一模一样。
而我的那支口红,已经找不到很久了。
我突然打了个寒战,脑海里一瞬间闪过无数的念头。
难道......
我紧紧盯着正在给客人装包子的林兰。
她很年轻,只有二十二岁,长相清秀,整张脸满满的胶原蛋白。
王海华曾说她有几分像我,可她比我小了整整十一岁,年轻多了。
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就算没有文凭,也有好多去处,甚至她们宁愿去厂里拧螺丝,怎么会愿意在小面馆里做服务员呢?
难道,王海华和她早有勾结?
可当初留她的决定是我下的。
店里的事情我向来不管的,平时也很少在店里待,但招人这样的事情王海华还是问了我的意见的。
当时他不赞同招她,说林兰太年轻,怕她吃不了苦,做几天又不做了,影响店里的生意,他主张找年龄大一点的更靠谱。
是我心软,被林兰的说辞打动了,可怜她原生家庭凄惨,才把她留了下来,还好心地给她涨了工资。
有邻居曾打趣说,招这么年轻的服务员,也不怕王海华歪心思?
我确实对王海华很信任,但毕竟三十多了,没那么天真,不会一点儿心眼不留。
我还是留心观察过,他们很规矩,基本没有什么过界的言行。
林兰倒是来过楼上一次。
那是唯一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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