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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
就在宋万和矮子斗了三四十个回合后,突然从山上跑来了一群人,为首一个赤发黄须的大汉,跑到宋万二人相斗的跟前,手中朴刀一举,大喝道。
那名矮子见到来人,避过宋万一刀,扭身跳出圈外,来到那人身边,躬了躬道。
“大哥,您怎么来了?”
那名赤发大汉摆了摆手道。
“二弟,你与那人相斗,便有小的们上山报于俺知。俺担心你的安危,便带着三弟赶来帮忙。”
赤发大汉说完,身旁一个白脸汉子也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如此说来,俺这厢谢过哥哥兄弟了。”
听到大汉的话,矮汉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笑着对大汉抱了抱拳。
说实在的,刚刚一番相斗,矮汉确实累的不轻,体力消耗极大,如果不是大汉突然到来,恐怕自己也再难坚持下去。
“呵呵,兄弟说的哪里话,自家兄弟,客气甚。你且闪退一旁,让俺会会那个大汉。”
赤发大汉说着,眼睛盯着宋万,走了上来。
此时的宋万,也早就退回到了张枫身边。手持朴刀,皱眉看着走来的赤发大汉。
“呔!那大汉,你是何人?为何与俺兄弟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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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顺眼中,也就宋万这个高个壮汉是个威胁,至于身材一般的张枫,燕顺根本没放在眼里,只以为是宋万的长随,仆人一类。
“你又是何人?”
宋万刚刚一阵也是累的不轻,举着朴刀气喘吁吁的看着燕顺问道。
“俺乃清风钱寨主锦毛虎燕顺!”
果然!
听到燕顺的话,张枫嘴角轻轻上扬,笑了起来。
刚刚为何一直没有上前帮忙,张枫就是想把清风山上的三位寨主凑齐。
锦毛虎燕顺,矮脚虎王英,白面郎君郑天寿。
说实话,当初读水浒传的时候,张枫就被这三个‘好汉’,气的牙根痒痒。
锦毛虎燕顺,原本就是个贩羊马的客人,只因消折了本钱,才干起了这打家劫舍的买卖。本来这也无可厚非,可是燕顺当了山大王后,却喜欢摘活人心肝,做成醒酒汤来喝。
此等残暴成性,又喜食人心的家伙,简直就是人间恶魔。也不知道宋黑子是怎么想的,这样的人也招于麾下,坐了梁山的一把交椅,每每想到这里,张枫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要说这清风山的二当家,矮脚虎王英,比之燕顺更是可恶。
这王英本是江淮人氏,车夫出身。只因半路见财起意,杀了东主,劫了钱财。被捕后,越狱逃走,来到清风山,与燕顺一起打家劫舍。
本来这见财起意,就是被绿林所不耻的行为。可是这王英的恶行,可绝不止这些。要说这王矮虎绝对算得上一个自私自利,又贪财好色的真小人了。
当初为了刘高之妻,敢和结拜大哥燕顺拍桌子动手,甚至于连带头大哥宋江的面子都不给,可见此人的好色秉性。
三打祝家庄的时候,这厮看到年轻貌美的扈三娘,也是不管不顾的直冲上去,最后失手被擒。
就算被宋江乱点鸳鸯谱,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后,王英好色本性依旧不改,看到女将琼英时,又是色心大发。可见其就算在色鬼中,也是响当当的头面人物了。
至于郑天寿,虽然书中没有记载多少恶行,不过这厮整天和燕顺,王英混在一起,想必也并非什么良善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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