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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离开一阵子,永恩。”莫莫说,“原本要去参加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同事家里出事,不能成行,由我顶上,赶的急,明天飞机。”
这是绝对的逃避,永恩难过莫名,“一定要这样吗?”
“必须这样。”莫莫握着花剪的那只手因用力而泛白,“我又遇到他了,那个人。”
那个人?就是曾害得莫莫吸毒自杀的那个人吗?
“我得躲开一阵子,”莫莫喉头哽着,“不然我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可怕的事情?永恩想起昨夜在酒吧买醉的莫莫,她到底见到了谁?小心翼翼探问,“他,是谁?”
莫莫回答,“他比我小,我认识他那年他高中都还没毕业,他不爱我。不过一切不是他的错,是我活该,谁让我放不下呢?”
莫莫以前爱的男孩子竟是个高中生?注定会失败的呀。让永恩更纠结的是,莫莫还是没讲清楚,那个让她痛让她失控让她不得不逃离的人是谁,永恩也不好意思穷凶极恶地猛问。而令永恩彻悟的是,莫莫确实,不爱泰哥,泰哥在乎的人也不是莫莫,他们分别面对方逸华和那个人的神态,是对对方时候所未有过的。很遗憾,看上去如此般配有默契的泰哥与莫莫之间,原来没有爱情。
曾经呀,永恩一直把泰哥和莫莫当偶像一样崇拜来着,以为她的未来大可以长成这样,可真相,总是显得让人那么无措和意外。翌日午后,永恩接到莫莫出发前给她的短信,说请永恩原谅,走的匆忙,没与她好好告别,这次离开没答应让任何人送她,感觉在这样的心境下,还是一个人走好些。之后一段时间,行踪无定,不太方便联络,但她会给永恩写信,不是电子邮件,而是笔写的那种。莫莫告诉永恩,她喜欢她,会和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莫莫走后,泰哥不便再留宿莫家,季家夫妇竭力要求阿泰来家中小住,依云女士发话,“不过两天半功夫你也得回美国,还订什么酒店?贵死了,来我们这儿住就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如此热情贴心,阿泰感恩接受,搬进季家落脚。
师父来家里暂留两日,永恩打定主意,找时间问问师父,他和方逸华到底怎样打算的?没曾想不待她开口,师父来找她先,趁着季家两口子在厨房忙着鼓捣晚饭的空儿,泰哥要求,“永恩,关于我和阿文姐姐的事情,你已知道个大概了,我想听听你的意见,你觉得我们还适合再在一起吗?”
师父问的如此直接,倒让永恩慌乱起来,“嗫嗫,为什么问我?这种事超出我的理解范围,我缺乏这方面的经验,也不具备这种智慧。”
泰哥诚恳,坦白,“我不需要经验和智慧,我想要的是直觉。你善良,单纯,愿意替人设想,你的直觉应该是最好的意见,来,永恩,告诉我。”
我的直觉是最好的意见?可以影响到泰哥吗?永恩对师父眨巴眨巴眼睛,说,“我觉得,对婚姻应该心存敬畏,不应该不考虑清楚就结婚,也不应该想离婚就离婚……”只要有个开头,底下就不会太难,永恩噼里啪啦,话多的真如瀑布飞流三千尺,她说了,方逸华离婚会对双方家族企业合作的商业计划有影响,而这样的影响也会导致股票的升跌和一些下属公司的变动,甚至会牵扯到更多无法预知的变量。还有,stephen对方逸华挺好的,若非如此,方逸华也不会要求stephen帮助她。人总是会忽视身边存在成自然的人与事,谁又能说,离开stephen后,方逸华不会怀念stephen呢?再者,方逸华与泰哥之间横了太多恩怨,如今时光相隔,物是人非,真的还回得去当年的感觉吗……那天,永恩叽叽哝哝与泰哥掰扯不少,她是想,反正只不过是建议,泰哥怎么也不会把她小孩儿的话全都当真的。
最后,阿泰挂着一脸温暖的笑意,告诉永恩,“你长大了。”
这样的赞美,让永恩又是满足,又是怅惘,还有几许心酸,当真复杂,逛街时候,买了一件色彩斑斓和她五花八门的心思足够匹配的大毛衣,当场换穿上,然后,她在街角看到一个人,方逸华,她站在路边,专心致志盯着闪烁的红绿灯。永恩挣扎几秒,上前招呼,“逸华姐,一个人?”
方逸华脸色不是太好,“是,我一个人。”
看着方逸华略有憔悴的样子,永恩心生怜惜,一个执着于爱情,不惜闹婚变的女人啊,寻思,找机会打个电话让阿文来接她回去稳妥些,邀请,“我也是一个人闷着呢,要不要一起去喝点东西?”她指指前面,“再走过去一段,那边有家甜品屋,以前阿文和阿彼带我去过,里面东西很好吃。”
方逸华不应永恩,依旧对着红绿灯,半晌才道,“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这里。”
永恩楞了一下,随即明白,她是说泰哥。环顾四周,这里,不正是上次一大早被阿光载着和莫莫一起来找泰哥和方大小姐的地方?听方逸华继续,“那会儿,我还没考驾照,偷开家里的保时捷出来,到这里车子突然熄火,我怎样也打不着火,前面的红灯绿灯来回亮了几次后,过来一个交通警敲开我的车窗,问我,‘小姐,还没等到自己喜欢的颜色吗?’我正在嚼口香糖,不小心对着他吹了个很大的泡泡,爆开的泡泡后面是他的脸,他的眼神很温暖,很温暖。”一颗泪,凝在方逸华眼角,她硬撑着笑一下,“好些年了呢,时间过得真是快。”
永恩只觉得,方逸华笑得好惨,弄得她手足无措。怎么办?说到安慰人这活儿,他们这几个人里做的最好的是阿琛,永恩笨拙,不会安慰人,怕自己的安慰象另一种伤害,反倒抖落出人家更多的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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