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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林格想起,之前林誉之回家带零食,也是只给她带一杯奶茶。
只属于妹妹的奶茶。
林格本以为今晚很快就会过去,烤肉很好吃,而那些人讲的德语,她听不懂,林誉之和他们聊了些什么,她也不知道。只能大概猜到,林誉之对外的介绍是她男友,因杰莫递饮料时越过了林誉之,他对林格的解释是——
“你男友明天开车,不能喝这些有酒精成分的东西,”杰莫耸肩,“这些人不怕,也无所谓,但你男友看起来是个正派人。”
事实证明,林誉之此人的确很正派。
说归说,等林格和林誉之去帐篷中夜宿的时刻,林誉之挺规矩的,没有碰她,也没有袒露自己,在换睡衣时,他甚至还关掉了灯,避免林格看到他的尴尬。
林格双手扯住被子,像一个被人往爪子上放了小纸牌的龙猫。
第一次在野外露营,感觉很新奇,远处人的笑声,说话声,十分清楚,还有人用音响放的歌,木吉他——一切混在一起,都抵不过林誉之躺在她身旁时,发出的细微呼吸声。
这种短暂的呼吸声很快就被外界的骚乱打断,只听见尖叫,还有不知道什么语言的咒骂,林格从床上坐起,下一刻被林誉之握住手:“别出去,我先看看。”
林格竖起耳朵听:“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叫声?”
“鹿,”林誉之在睡衣外多加一件外套,淡定,“大约是鹿闯入了野营地,野鹿和驯化的鹿不同,会主动攻击人。”
林格问:“那怎么办?”
“赶走就行,”林誉之打开帐篷门,一顿,从枕头下摸出一柄东西,递给林格,“开着灯,野生的鹿惧光,我就在外面——万一有人进来,你拿这个捅他。”
林格摸着那柄刀,傻眼了:“你哪里来的?”
“杰莫的,”林誉之说,“听动静像是鹿群,应该是误入的,别怕。”
林格说:“你说了这么多,我怎么可能不怕呀?”
“你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林格,”林誉之笑,离开帐篷前,摸了下她的额头,“我相信你。”
林格并不怎么能相信自己。
她这可是第一次露营,听见林誉之的脚步声渐渐远了。自驾游这一路上,她不是没有见过野生鹿,不是那些可可爱爱的小梅花鹿,这些被允许射杀的野鹿有着灰黑色的皮毛,以及“嘶嘶”的声音。德国等几个欧洲国家允许射杀野鹿,也是因为这些动物的泛滥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系统,对植被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想而知,这些东西绝不是什么蹦来蹦去的小可爱,也非诗经中所歌颂的“呦呦鹿鸣”。
人在害怕时会疯狂分泌肾上腺素,现在的林格就怕极了,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嘈杂,吵得像一场集市。林格当然知道林誉之留她在帐篷是在保护她,更清楚她现在出去也帮不上什么忙,那是野兽,而她没有面对野兽的经验,也不了解野鹿的习性。
大约过去了十分钟。
她的心在煎熬中始终提在嗓子眼。
胡思乱想中,终于听到沉闷的脚步声渐渐接近。
林格放下尖刀,近乎欣喜地打开帐篷门:“哥!”
裹着外套的林誉之躬身,摸了摸她脑袋,顺带着将她整个人塞进帐篷,不动声色阻挡身后的视线:“格格,把我包里那瓶活络油拿出来。”
林格转身,去翻活络油,听见杰莫感慨:“你们小情侣可真有意思,平时也叫哥哥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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