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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书兰一口次跑到了镇口那棵老梧桐树下。
不是赶集的日子,街上没什么人,也没有等客的车。
不过没事,这儿是主干道,一路下去连接着十几个村子,她等上一会,说不准就有拖拉机或牛车啥的可以坐了。
其实她家离镇上不太远,走路快一点,一个小时也能到。
可如今的乡村公路还没有铺上水泥,昨天晚上又下过雨,路不好走,全是烂泥,她要是就这么回去,脚上这双鞋怕是要废了。
她脚上这双小皮鞋可是哥哥在市里买了寄回来的,孟书兰宝贝得很,一点都舍不得。
正这么想着,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轻盈的铃当声。
孟书兰有些意外地看过去,便听见有人说:“你挡着路了。”
这个声音低沉暗哑,在十月深秋里显得特别清冷,让她感觉熟悉。
应该是顾寒松吧。
上辈子那个经常去医院看望自己的人,她的同乡,老家一墙之隔的邻居,是他们这个小旮旯地方飞出去的金凤凰,是十几年后,电视跟杂志上经常出现的人物,是那些年国内最为成功的企业家,人中龙凤。
孟书兰揉了一下有些湿润的双眼,果然见到顾寒松了。
只不过并不是她记忆中过了而立之年的顾寒松,而是青葱岁月刚刚年满二十岁的顾寒松。
他也不知道从何处而来,驾着个骡板车,穿着一双老旧的解放鞋,黑色的水桶裤配洗得泛白的蓝外套,整个人灰扑扑的。
见惯了西装革履,连头发丝都透露着工整与精致的顾寒松,猛然给她来个农村小伙儿版本的,老实说她有些不适应。
他的头发怎么那么长,搭在额前的时候都快要将半边眼睛给遮完了,看人的时候视线就从发梢传过来,配上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是充满距离感般的阴郁。
二十岁的他是这样的吗?
时间太过于久远,孟书兰都有些记不清了。
按理,他俩是邻居,应该很熟悉才对。
小时候的确如此。
从孟书兰有记忆开始,就追在顾寒松屁股后面叫他哥哥了。
那时候孟书兰就觉得顾寒松很厉害,他什么都会,能下河捉鱼,上树掏鸟蛋,地里田间一把好手,成绩也好,还特别照顾自己。
孟书兰还记得,他经常对自己笑,摸她头上的小辫子,去公社上学的时候都会等她带着她,有时下雨,还会为她撑伞,背她过河。
不过后两人大了,男女有别,也就不怎么一起玩了,顾寒松那性子也渐渐冷淡起来了。
在公社上完小学,他爷爷没了,他辍学在家务农,她来到镇上读初高中,一个星期就回那么一次,面都见不上,两人越发疏远了,有时候路上遇见,他甚至还会避开自己。
老实说孟书兰心里是有一些伤心的,就感觉这人不把她当朋友,只跟那些男生玩,嫌弃她是姑娘家了。
再后来,她考大学上大学,他南下打拼很快将家人也接了过去,两人直接失去了联系。
等到重新再接触时,已经是七年以后了,那时的他已经有所成就,还不忘家乡,回市里投资,因为是同村的关系,领导专程将她从基层调到前方去做接待。
那天,穿着名贵西装的顾寒松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哪还是以前那个穷小子啊。
孟书兰就意识到,他们已经越来越远,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那次接待,全程都有领导跟着,两人虽然都认得彼此,却没机会闲聊。
孟书兰就记得他问过一句,“他对你好吗?”
当时她跟韩宁已经定好日子要结婚了。
这个他孟书兰自然知道指的是谁。
她愣了下,轻声道:“还挺好的。”那个时候韩宁的确对她不错。
他“噢”了一声,后面没再交流,直到她患癌,他的生意转向国内,两人才重新见面。
他提着东西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病房里,以往的那些疏离不见了,问她怎么不早些说出来,要不要去国外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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