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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天空好像总是雾蒙蒙的,哪怕白天里,只要没有太阳,山林里就显得总是有点不那么明亮。
但,对于一个猎人来说,这恰恰是最好的天气。因为如果有阳光存在的话,山里洁白的雪一直反射阳光,长时间的走在雪地里,会造成视觉的疲劳,影响猎人的敏觉性。
陈志恒现在可是在追一只老虎,他不想有任何的失误。
……
张小磊他们说自己打中了老虎,中弹的地方是前腿的位置,这一点陈志恒是相信的,不然,以他们四个身为人类的体能和速度,想在到处积雪密布的山林里跑赢一头东北虎,简直是痴人说梦。
可尴尬的地方在于,张小磊他们四个人当时又急又怕,到底开了几枪中了几枪,完全不记得了,而陈志恒也看到了老虎的脚印,并没有发现什么血迹。
很有可能,老虎只是轻微擦伤,又或者跑的太远,血没有留到这边来。
“真不愧是东北虎啊,这大爪子……”
又在雪地里发现了一个深深的脚印,陈志恒再次把手按在脚印里,看着那比自己手掌大了不止一圈儿的印记,想起了前世的一则新闻。
东北虎下山,遇见开车的人,冲过去一巴掌把车门干瘪了,车窗户也干碎掉。
后来怎么来着……给老虎抓起来扔东北虎繁殖基地了是吧。
那头老虎叫……完达山?
好像是。
“呼,我这边这个也不小啊。”
舒出一口气,陈志恒站在山坡上,把手陇在袖子里,用胳膊夹着枪,向下方望去。
他已经追了很久了,走到了很深的林子里,这个地方,大概离张小磊和肖国邦他们遇袭的地方不远。
山势起伏,林木莽莽,一眼看不到头,陈志恒失去了老虎的线索。虽然他能看到下方的大坡儿底下,树荫遮盖的山沟处仍然有老虎留下的长长一串脚印,但是,很遗憾,这个坡太大了,底下的雪太深,太影响他的行动力和灵活性。
如果继续追下去,他怕自己费力的在雪里走路时,会在某个时刻突然被老虎偷袭,用它们猫科动物都擅长的背后扑人法,一击致命。
陈志恒虽然是个很厉害的猎鹿人,但也正音如此,他对这些有着清晰的认知。
他打老虎,一枪,未必能打死。
老虎扑他,一爪子他就彻底废了,就是拿枪挡都肯定挡不住那一拍的劲。
什么滑铲,什么三獒胜一虎,纯纯的都是在扯淡。
真的野生的东北虎,哪怕什么都不做,只需要虎吼一声,甚至只需要趴在那被你看到,绝大多数的正常人类都会直接腿软,还谈什么反抗。
陈志恒不觉得自己的身板比车门结实,如果是老虎进村,他去开枪打,那他有开很多枪的机会。
但是在山里,就这么顺着脚印直直的追下去,那估计就只有开一枪的机会。
除非,他做点准备。
“唉,今天来的太着急了点,啥准备也没做啊。”
摇了摇头,陈志恒知道,今天实在不是个捕猎老虎的好机会,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在他这边。
猎人最忌讳的就是自大上头,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去挑战难度极高危险极大的猎物,之前不想让儿子进山,送枪给皮货店的老猎人、李家村儿那个不愿意卖狗给同村人报仇的李开山,这些老猎人的行为看起来好像都很胆小,很怂,但陈志恒懂,那不叫怂,那叫谨慎,叫知进退。
搏虎杀熊的勇气他有,甚至连经验他也有!他不怕这些。
只是,不该是今天。
不能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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