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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奎军却笑了,叹道:“你这手艺可真好,我乍一看,还以为是首都大饭店的手艺呢!”旁边牛金柳已经迫不及待了:“那我想尝尝,刚忙了半天,我正好饿了。”吃了一口后,牛金柳就不说话了,动作也停住。冬麦担心地看着她:“嫂?”牛金柳咽下口中的红煨肉,眼里放光,激动地道:“这也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你太能了,怎么能把红烧肉做这么好吃?我这才知道,我以前吃的都不叫红烧肉!”旁边路奎军一听,也忙拿了筷子尝,他尝的是旁边的炒鸡,尝了一口后,砸着嘴惊叹道:“好吃,确实好吃,而且色香味俱全,这是怎么做的,叫什么?这是鸡肉是吧?像鸡肉,可比鸡肉鲜,也比鸡肉香!”冬麦看他们两个那样子,应该确实是很满意。她舒了一口气,这下子心里有底了。她笑了下,便解释起来:“这个叫雪梨炒鸡,是把鸡胸肉切片,用猪油熬熟了,炒三四次,再加上一勺香油,另外加点盐花,姜汁,花椒,最后加点雪梨薄片来入味。这是正宗的做法,不过咱要做席面,到时候不能这么精细,是走量的,普通鸡肉也可以用,做法上也稍减一些,味道会比这个稍浅,但是也不会差就是了。”路奎军听得连连点头:“你这手艺可真行,我这次能请到你,菜保准差不了!”牛金柳:“那当然了,我看这次谁来咱家吃席,可沾大光了!”冬麦接下来又给他们两个介绍了其它几道菜,说起自己对这席面的打算,再添置哪些家常菜,怎么做起来节省食材却又能看上去洋气上档次,听得路奎军和牛金柳连连点头,自然是再没不满意的,冬麦可比陵城饭店大师傅水平高多了。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冬麦和路奎军两口子把菜单敲定下来,又说好了到时候席面上的人数,需要多少桌,需要采购多少食材,都分门别类理清楚了,最后开了一个单子,路奎军去找人采购。冬麦道:“到时候我也跟着去,毕竟这食材挺重要的。”路奎军再没不同意的,连连点头。这个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中午,冬麦打算离开,路奎军两口子非要留饭,冬麦推不过,又想着干脆自己小露一手,当下就留了,帮着去厨房做饭,厨房里有鱼有鸭,她稍微整治了一番,味道自然不错。谁知道到了吃饭时候,路奎军弟弟路奎豪来了,沈烈竟然也来了,一屋子五个人,冬麦顿时尴尬起来。偏偏这个时候,路奎军还向沈烈夸:“沈烈,你尝尝,看看这是冬麦走的菜,真好吃,你瞧瞧人家这手艺,这必须是去豪华大饭店才能吃上的!”“你还记得咱那年在——”路奎军话说到一半,卡住了,他笑了笑,生硬地转了话题:“这个好吃,比咱以前吃过的不差!冬麦可真能耐,做饭这么好吃,她的鱼汤也好吃,肉都烂在汤里,等哪天一定尝尝。”冬麦便笑了:“那个得需要火候慢慢做,以后有机会再给哥嫂做了吃。”沈烈淡淡地看了冬麦一眼,却是道:“我喝过,以前去她摊上喝,她烙的烧饼熬的鸡汤鸡肉也都挺好吃的。”路奎军有些惊讶,看看沈烈,看看冬麦,他一直以为这两个人不熟,对于沈烈来说,冬麦就是隔壁家不怎么吭声的小媳妇,他还记得最初他见到冬麦,让冬麦两口子上车,沈烈好像有些排斥。他没想到,没想到——旁边牛金柳忙打了一个哈哈:“这么多好吃的,你废什么话?!赶紧吃,赶紧吃!”路奎军猛然意识到什么,忙说:“吃菜,吃菜!”从路家村出来时,沈烈是和冬麦一起的,骑着自行车,并排走。沈烈:“我打听了打听,知道怎么回事了,你也犯不着难受,其实就是没什么缘分。”冬麦本来想着赶紧骑车子回家省得和他多说话,现在一听,便有些不高兴了:“你能不提这个吗?我不想听。”沈烈忙道:“好好好,我不提。”冬麦无奈瞪他一眼,没再吭声。然而沈烈的心一下子就停在那了。冬麦瞪他那一眼,湿润润的,像是春天刚下过雨的泥土地,让人心里也跟着潮乎乎。他骑着车子,望着前方,脸上竟然有些发烫,只好掩饰性地咳了声,才继续说:“这几天我去了一趟内蒙,所以没过去看你。”冬麦:“是吗?”沈烈:“你是不是以为那天你和我那么说了,我就消失了?”冬麦慢悠悠地看他一眼:“我没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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