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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她笑意更深,透着狡黠奸诈——
“然后你再帮我搭身衣服呗,我那天想多拍些照片。”
让弟弟搬来两个月,万姿自认为厚道又不厚道。
一方面她没收他一分钱,完全白吃白住;一方面她薅光他的羊毛,完全利用他读的服装设计专业,根据不同高难度场合,要他为她穿搭出谋划策。
按照弟弟的话说,他“已倾尽毕生所学”。
“休闲点的衣服全在这里,你看看。”
弟弟住的屋子本是衣帽间,她的行头实在太多。现在没处放,全用立式移动衣架挂着,码在客厅角落。
左手捻起一席亚麻质地的无袖背心裙,右手挑出一套海军蓝连体裤,万姿抬头问他意见。
“你觉得哪件比较适合去海洋公园?”
“这个。”
弟弟还在思考,倒是一旁围观的梁景明,率先指了指背心裙。
“真的吗?”煞有介事地点头,万姿百分百虚心受教,“看来这件比较好。”
然后,她拿起了背心裙旁的连体裤。
“亲爱的我不知道怎么说委婉点……”
她还咬着嘴唇面露犹豫,直到最后半句才抬头。
迎着梁景明怔住的神情,情真意切,动人而残忍——
“除了特别会挑女朋友,你没有品位可言。”
“……”
仿佛被人兜头浇了杯冷水,梁景明宽肩都泄劲了,紧抿着唇,郁闷透顶。
可万姿唯恐他真生气,撒娇般晃晃他的手,他又立刻绷不住。只能找补一般,习惯性推了弟弟一把:“你笑什么。”
“关我什么事!”
祸从天降,梁景行不要太委屈。站得吊儿郎当又猝不及防,直接一头栽进衣服堆里:“是她骂你又不是我——”
“诶,这是什么?”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万姿笑容凝固在那里。
“啊……这件啊……”
“我靠……我就没穿过……”
要不是弟弟偶然发现,她几乎忘了有买这条半裙。
膝上十五公分长度,经典的浅咖色菱形格纵横交错。百褶款式简简单单,迭得整整齐齐。
仿佛从书页中飘落的一朵干花,似是故人来一般,褪去了色泽,却封存了光阴。
“这我七年前买的……”
布料在手中抖开摩挲,她摇头笑,有些感慨:“这是我的青春啊。”
这裙子来自burberry,是她人生中买的第一件奢侈品。
彼时万姿十八岁,刚来香港不到半年。日日做繁华城市中灰头土脸的配角,旁观精致丽人来来去去,靠兼职赚了点零花钱,她便也想犒劳下自己。
包包太贵,鞋不耐操,耳环之类的配饰又太低调,在当年那个没有小红书、穿搭博主还叫itgirl的年代,她翻遍所有时尚杂志和潮流博客,整天极有限的预算里绞尽脑汁,排列组合,最终选定了这条半裙。
那时她想得很美,burberry格纹没有大logo但有辨识度,懂的人自然懂。而且她上学时穿着,随便配件t恤就可以,显得又不恶俗又不刻意,像极了她刚从时尚杂志学的词,“effortlessch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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