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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旬想了半天不知道要说什么,最后举起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朝他比了个湿漉漉的大拇指。
齐元霜擦着碗碟,笑着看向他。
笑容像是柔软的云。
“齐元霜,你故地重游,以前在蹊水镇待过吗?”陈方旬顺手把油烟机擦了,把沾满油污的百洁布丢进满是洗洁精泡沫的水池里,开口问道。
齐元霜还在认真擦碗碟,闻言回道:“五岁的时候和我妈搬到蹊水镇住了几年,后来回珩京了,有时候还挺怀念在这儿住的时间。”
在蹊水镇的日子对他的母亲而言是灰暗的逃难岁月,对他一个五岁的孩童来讲,更像是触手可及的轻松童年。
他被放出了珩京那只巨大的牢笼。
陈方旬扭头看向他,这一次却是在思考自己有没有见过齐元霜。
蹊水镇不大,二十几年前又是消息闭塞发展落后的地方,镇上多了点新奇传闻,都能迅速跑遍每一户人家。齐元霜的真实家境他并不是特别清楚,但他是珩京人,和母亲孤儿寡母搬到蹊水,一定会变成镇上的谈资。
陈方旬从小脑子就活泛,记忆力又好,再久远的事情,给他一个提示词就能想起来。
他清洗百洁布的动作一顿,半眯着眼看齐元霜,不确定似的喊道:“江莺莺?”
齐元霜:“……”
看见他这个空白的表情,陈方旬就知道自己没喊错,又笃定道:“你是江莺莺。”
齐元霜的脸瞬间又白又红,仿佛写满了“我想死”三个字,整张脸异彩纷呈,最后紧紧抓着碗碟,别说伶牙俐齿,直接是结结巴巴地说道:“不是,别喊这个羞耻的称呼……”
他和母亲搬到蹊水镇,是为了避祸,自然要隐姓埋名。他在蹊水镇用的都是江莺莺这个名字,连头发都叫他母亲养长,只为了不让人看出来。
齐元霜几乎尴尬到无地自容,满脸痛苦,最后才反应过来一件事,猛地开口:“而且你——”
他一顿,迟疑地喊道:“……你是陈知?”
陈方旬忍着笑点了点头。他也没想到自己与齐元霜相识的时间要远早于他们在姜亦文生日宴上的初次会面。
他对江莺莺的印象很深刻,毕竟是大半年个月都没有生人来的蹊水镇,骤然来了对相貌出众的“母女”,所有人都偷偷摸摸去打听了。
他则是意外和“江莺莺”认识的。
陈方旬幼年时期不仅要干家里的活,还要出去找些小孩能做的工作勉强补贴家里,巷子里头的孩子也有和他不对付的,听家里头长辈说些不干不净,转头就对着陈方旬扯他父母的闲话。
他和人打架就成了家常便饭。破皮受伤也不敢回家,怕叫母亲担心,就自己在外找地方待着,和野猫似的缩着等血止住。
某天打完架就缩在某户人家窗子底下,江莺莺也是这个时候透过防盗窗,小声问他痛不痛。
留着半长发的江莺莺偷偷拿了创口贴,给他每个伤口都贴上了,还递了糖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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