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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现在生意好,眼红的人肯定有很多,说不定今天那俩大汉都是故意来找茬的——不是把人想的多坏,她上辈子也是做小生意的,这种低劣的手段,真的见识过不少。
永远不要低估了人的劣性。
“就这么决定了,养条狗。”
本意是打算要抽个休息的时间去集市上看看,没成想梆子一听,便提议说他有个外姓的叔叔是在山上跑猎的,家里正好有半大的狗崽子,去抱条过来就行。
“都是好猎犬配出来的,可威风了,站起来比我都高!”
余幸高兴的:“那感情好!”
当即包了五十个铜币,让梆子代为捎过去。
但梆子不肯要,又说自己叔叔也决计不会要的,最终收下了一个篮子的卤菜和酱骨头,算是报酬。
他是个办事很利索的,在隔天清晨上工的时候,气喘吁吁的从鼓囊囊的衣襟里掏出两个狗崽子。
“老板,你看,这俩行吗?我叔说俩一起好养活。”
狗崽子一个是黑的,一个颜色稍微浅一些,长得胖壮,也不怕生,落到地上就到处跑,奶声的汪叫着滚作一团。
两个妇人连声的夸赞:“这狗看着好,腿粗骨头大,以后肯定是个大个子!”
“哟,这么小就会看门了?再叫两声!”
余幸看着也怪逗趣儿,从筐里捡了根骨头丢过去,看两个小狗抢着玩儿。
“行,挺好,养着吧!”
“这个黑的叫大毛,灰的叫二毛,大花,以后这俩就是你弟弟了!”
大花:“?”
两个小狗崽在院子里扑腾的乱跑,一众人也看的逗趣儿。
梆子道:“如果要半大狗,我叔那倒是还有两条,但是他说,这样从小养起来的更亲人。”
“这俩崽子已经断奶了,给什么都吃,养上个把月就是看门的好手。”
余幸:“挺好。”
便去厨房拿了个浅口的盆,舀上两勺半熟的肉糜,又掰了个馒头,倒上牛乳泡着,端出来放在地上。
两只小狗崽抽着鼻子,呱唧呱唧的吃起来。
然后又找了个小碗装上清水——这原本是大花的水碗,后来边角上磕出了个小裂纹,它就不乐意用了。
余幸惯猫无度,立刻给买了更好的,但旧碗也没舍得扔。
“好了,大家也别在这里看了,手头上有活儿的就忙活起来吧,梆子,你先把这袋纸拿到柜台下面,每张桌子上放点。”
众人应声,各自去做事了。
今天是开业的第四天,与先前预料的没差,人流量明显是少了,但依然坐了个八成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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