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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第二,他如果真的打了,用那空手道的拳头,打了那萨克斯风的脸,或是用扎马步的脚,踢了那拉丁舞的屁股……那样的话,和变形金刚打了凌波丽又有什么区别。

第三么……还用说吗?他怎么舍得。

他舍不得啊。

风情万种,都到了风骚可恨的地步了,眼角眉梢却在风骚之余,总觉得有种很纯粹的本真在其中。也许是太过了解,也许是神经敏感,但孟令绅真的感到,他这个要人命的七叔,其实骨子里绝不是表面上那样,可是,骨子里的他又究竟是什么样呢?

不知道,也不敢猜。

算了,他毕竟是自己的亲叔叔,何必弄得好像女人心思男人猜似的。

孟令绅在辗转之后,迷迷糊糊睡着了。

直到在天亮时,让一只脚踢醒。

“我饿死了。”孟祥光像个勾魂的鬼,带着清晨低血压之后发白的脸色和阴沉的表情看着他。

“嗯,看出来了。”孟令绅翻身坐起来,皱着眉头打了个哈欠,“等我做饭。”

“我要吃全麦土司……”那游魂在后头跟着他往厨房里走,“鸡蛋少放盐,火腿少放油,多煎一会儿。”

“哦。”习惯性的应着,孟令绅开始给这个鬼做饭。

“黑胡椒还有么?”

“自己去冰箱里看。”

“谁家黑胡椒还至于往冰箱里放啊。”抓了抓头发,七叔大人晃荡着在大厨房里溜达,而后从橱柜里翻出自己最心爱的宝贝研磨瓶,晃了晃,里头传来黑胡椒颗粒细小的哗啦声。

心满意足的孟祥光捏着研磨瓶出去了,厨房里就只剩了脸都没来得及洗一把就忙着做早饭的孟令绅。

今天是礼拜三。

说好一是他做饭,二四六是孟祥光做饭,礼拜天各做各的。可不知怎的,到最后就渐渐都成了他的任务。偏偏那麻烦死了的家伙又非得土司煎蛋炸火腿喝牛奶煮咖啡……这和通常一碗龙须面或者油条豆浆就能打发了的孟令绅完全就是两个风格,于是,不爱西式餐点的他,到最后只能干脆分开做饭,先伺候好了那要命鬼,再填饱自己的肚子。

早饭过后,两人开始准备上班。

在同一面穿衣镜前头挤来挤去,从同一个衣架上摘自己那件西装外套,坐在同一张凳子上系鞋带,然后从同一个玄关柜上抓起自己的手包,最后从同一扇门里走出去,乘同一个电梯下楼,直到走进停车场,上了各自的车。

孟祥光还是更爱自己的宝贝tt,多么浑圆的身材,多么精准的设计,多么帅气的车灯,多么拉风的敞篷……虽说北京的天气春天扬沙夏天暴晒冬天冷风灌耳都让他每年只有一个季节能痛痛快快敞着那很牛叉的小软棚,可那种小快乐已经让他顾不得太多别的了。

戴上墨镜,看了一眼初秋格外明朗的天,孟祥光心情不错。

他先一步倒出车位,开出了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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