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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走吧。”他深深的阖上眼,无力的倒在地上。宋之漫的腿像是灌了铅一般的沉重,她一步一步走的极慢,下了三楼,她终于忍不住,在楼道里失声痛哭。那个白衣少年,曾在她无数个生日时送了她无数个城堡,把她当成公主一样的少年,终于说了放弃。那个少年,曾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曾给了她无数的动力和希望。也曾深情款款和她说“喜欢”。可她到底……没能爱上他。她这一生,把爱都给了另一个人。从此以后,山长水阔,再无他人。那一晚,封嗣在天台停了很久。他与月色为邻,抬头看着满天月光。你们总看到他们为爱坚持十年,可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呢?我也为爱坚持了十年,她也是我的一生挚爱。我这一生,爱上她之后还能爱谁?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再也不会了。因为不会有人再在他最灰暗的时候出现,哪怕是一个笑就能赶走他的内心阴霾;再也不会有人如她般温柔与善良;再也不会有人,让他有一种冲动。为爱不顾一切,甚至粉身碎骨。她是他的公主,永远的公主。作者有话要说:嗷……☆、那天晚上在天台发生的一切,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选择了缄默。当然,宋斯南是这么想的。小爷我狂拽酷炫,用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谆谆教导,让封嗣对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像自己这样善解人意还循循善诱劝他回头是岸的人不多了。宋之漫没有那么自恋。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不是她自私,她曾经很希望能和封嗣成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爱,而她把爱都全倾注于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封嗣要的,她给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愿意给。与其继续纠缠,还不如放弃。就当做,年少岁月里做过的一个美好的梦,梦醒之后,生活继续。偶尔会拿出来回忆,感慨曾经有那么好的人温柔善待她,全神贯注的爱着她。可惜他们不能走到一起。有许多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她不爱他。……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夏末。那天宋之漫刚好不上班,宋斯南则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待在家里。宋之漫坐在客厅的羊绒地毯上,阳光穿过玻璃,热度消减不少。晒得她身上热烘烘的。宋之漫顺着毛线的毛,突然对沙发上玩手机的人说:“宋小四,你有没有觉得毛线的毛,太长了?”“长吗?”宋斯南朝这边掀了下眼皮,“是挺长的。”“我们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没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着毛线的爪子,“毛线毛线,待会要带你去剪头发啦,开心吗开心吗?”毛线嗷呜一声,被长毛覆盖的眼珠子都看不见了。“下午不是要带小鹿去游乐园吗?你确定还要带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机,赤脚走过来,伸手一把抓着毛线。突然起来的腾空感,毛线惊慌失措,四条腿在空中乱蹬。“这毛……”宋斯南审视了一番,决定道:“小问题,我来剪。”宋之漫被他的话给惊到,“宋小四,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项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觉得不对,“你不会在诓我呢吧?”“嘿,我没事做诓你干嘛。”宋斯南对她挑了挑眉,空着的手,挑着她的下巴,说:“小爷我今天就给你露一手。”他把毛线给搭在肩上,毛线挣扎着,想要从他肩上跳下来,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别闹。”“是毛线!”宋之漫瞪大了眼。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线,别闹。”“哎你把剪刀放哪儿了?”宋斯南环视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居家必备品之一,疑惑:“你不会没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术的时候,拿来剪缝合线的那剪刀也行。”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还怪起我来。”她起身,往书房走去。宋斯南是不去书房的,因为那儿太多医学用书。他自从ba毕业之后就没再看书,可能是那个时候看的书太多了,现在一看书,眼就晕。而且宋之漫喜欢清静,她看书、看病例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扰她。算起来,他进书房的次数屈指可数。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柜的,估计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儿了。宋斯南这会倒也不急了,前几次进书房都是那支笔啊,用电脑收个文件什么的,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会儿倒是有时间了,慢悠悠的打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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