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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一见到她,前世种种都瞬间浮现眼帘。
“芙蕖,你今年多大了?”崔绾绾低头漫不经心地摸着盖在身上的金丝绒被,这可是上好材料织成的被子,她已经忘了上一次抚摸是何时何地。
“奴婢今年十四。”芙蕖对于自家小姐的疑问有些不解,不过还是乖巧地回答道。
崔绾绾的手指停了下来,停了半晌后才继续慢悠悠地描绘着金丝绣出的精致花纹。
“知道了,你下去吧。”崔绾绾的声音平静得可怕,像是一汪古井的冷,好似这样的她,无论旁人说什么也激不起她情绪的起伏。
芙蕖退下后。
崔绾绾低头忽的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便流了满脸。
她竟然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十二岁那年。
养不熟的白眼狼比她大个两岁,打小便侍奉在一旁,既然如今十四,那现在的崔绾绾便是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她在和凌洵嬉笑打闹时不慎掉落池塘,当时刚好赶上倒春寒,她便直接感染了风寒,大病了一场,很长一段时日无法下床行走,日日要喝那难喝至极的苦药。
如此调养了足足半年之久,她的身子这才好了起来。
她记得,凌洵当时被吓得不轻,少年郎自责又难过,不知从哪寻了些藤条负荆请罪来了。
后来啊,她也没有同他计较。
一则是对方好歹是个世子,崔氏虽说是书香门第,达官显贵之一,到底还是比不上世子身份的尊荣。
二来嘛,凌洵同她是青梅竹马,从小就陪在她身旁。
现在的崔绾绾回到了那年,和前世不太一样的是,这一次的崔绾绾并未感觉身体有多么的病重,似乎这场落水带来的后遗症在她重生的那一刻烟消云散,一切回归原点。
崔绾绾的前世,是从一个名门贵女的娇娇儿开始,中途遇见了一个来自异世的女子,在那女子纯洁善良和优秀聪慧的衬托之下,她如恶臭水沟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会砸伤周围的所有人,令人厌恶又憎恨。
她所拥有的,但凡卫卿玉喜欢,她就握不住。
任何一件事物,只要卫卿玉出手,便轻而易举成为千古绝唱,只要她登场,所有的目光都会被她吸引。
太后的寿辰上,崔绾绾苦学多年的琵琶,被卫卿玉的琴声碾压得一文不值。
其实崔绾绾也从未想过要和卫卿玉争夺什么,她既然愿意做那耀眼骄阳,那么崔绾绾便只做自己的璀璨星辰。
可偏偏,卫卿玉要来抢夺她的东西。
直到她被卫卿玉踩断指骨,看着她扬起下巴,骄傲自信地说:“天之骄女又如何?我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是拥有系统的天选之人,你争不过我,你只会输,一败涂地!”
“怎么样?被至亲至爱厌恶抛弃的滋味如何啊?是不是很不好受?我才是女主,你的人设注定是恶毒女配,是我的垫脚石。”
崔绾绾曾经很长一段时日无法理解,素未谋面的姑娘家为何会对她冲升起如此大的敌意,待她知晓之时起,已经晚了。
崔绾绾骄傲的脊骨被折断,曾经引以为傲的容貌被卫卿玉制出的削骨水毁成坑坑洼洼,从云端跌落,被无情地踩在烂泥中苟延残喘。
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异世女的一场夺爱游戏。
她讨厌卫卿玉,所有人便开始厌恶她;她不愿意将珍视之物白白送给卫卿玉,便被兄长指着鼻子骂;她对卫卿玉的假意示好冷眼相对,换来的则是爹娘的巴掌和嫌弃。
她的一句“卫卿玉是贱人”,得到的便是双腿残废,手骨尽断,再也习不了武,也弹不了最喜欢的琵琶。
然而说这话时,刚好是因为她的夫君休弃她,转头迎娶卫卿玉。
如果不爱,当初何必要娶她?为了得到崔氏的支持,也为了成全他那虚伪的仁义道德。
到最后,所有人都骂她心肠歹毒,自私自利,落得如此下场是她的报应,是老天开眼。
可是她又做错了什么?
孩童被抢心爱之物都知晓反抗,凭何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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