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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凌欢听见孙元杰的声音,立即扑过去,手里的鸭蛋晃了晃差点掉下来,在他惊恐的尖叫中被孙元杰接在手里。
“爹!”孙凌欢松了一口气,扑到孙元杰的怀里:“这是我找到的野鸭蛋哦!今天晚上可以给两位姐姐蒸个蛋羹。对了,还有大哥,他也需要补一补。”
孙元杰宠溺地抚摸着孙凌欢的头:“欢欢也应该补一补。”
“我才不用呢!我是堂堂男子汉,哪有这么娇气?还是给两位姐姐补一下,免得弱不禁风的。”孙凌欢挺了挺胸膛说道。
“你这孩子……”孙元杰乐得哈哈大笑。他弯腰抱起孙凌欢,走到孙叶萱的床边,温和地问道:“萱萱,身体怎么样了?”
孙叶萱一直在打量孙元杰,发现他长得高大威猛,颇有几分豪气。这样的男人浑身带着肃杀之气,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对这样的爹很满意的。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很疼爱自己的子女,不像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
“爹……”孙叶萱很欣赏孙元杰的个性,这一声爹叫得心甘情愿。“我没事了。等会儿我就能下床走动。”
“多休息几天,有什么想吃的告诉你娘。我在山上抓了两只兔子,晚上炖兔肉吃。”孙元杰摸着她的脑袋说道。
孙叶萱咧嘴微笑。她看见孙元杰的表情,知道他有话没有说完,猜猜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爹,我已经看开了。胡家不要我是他们的损失,他们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孙叶萱自信地说道。
“好闺女!不愧是我的女儿。你能放下,爹就放心了。”孙元杰呵呵笑道。“那你休息,我去地里帮你娘。”
“好。”孙叶萱乖巧地应道。
孙元杰走后,孙叶萱把孙凌欢打发出去,再次进入空间,喝下了灵泉水。
灵泉水冰冰凉凉,喝下后却有一股暖气在身体里游走。她在空间里等了一会儿,直到皮肤上出现一层黑油,用在小竹屋里找到的瓜瓢盛着水将身体清洗干净才离开这里。出去后,她找到在院子里捉蚯蚓的孙凌欢,说道:“我没事了,想去菜园里走走。”
“菜园子有什么好看的?姐,你是不是想干活?还是再休息几天吧!”孙凌欢的声音很大,引起了孙叶诗的注意。
“大姐,你的身体还很虚弱,干活也不急于一时啊?”孙叶诗也不赞同地说道。
孙叶萱无奈。她也不想急,可是这个家太穷了,她想早些利用空间改善大家的生活条件啊!
“咳咳……”从茅屋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孙叶诗和孙凌欢听了脸色大变,快速地跑向最左的那个房间。
孙叶萱愣了一下,这才想起那是大哥和二哥居住的房间。二哥现在在镇上做学徒,所以只有大哥一人居住。
记忆中孙凌炀是个非常俊秀的男人,只是可惜双腿留下残疾,这才二十岁还没有成亲。
孙元杰年轻的时候很能干,通过打猎也赚了不少家用。孙凌炀又是长子,自然格外看重。那时孙凌炀也是上了几年私塾的。后来生了孙凌羽,孙凌炀自愿把读书的机会留给弟弟,打算自己在家里学习就行了。结果没几年,他就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不过据孙叶萱所知,这一家人真的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先不说外貌太出色,就是个个识字这一点也不像是普通人家。几个小孩子还可以说是孙元杰所教,可是孙孟氏也认字,这就觉得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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