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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他知道我这副身子也撑不了几天了,最后也只是想再见他一面,他却连见我一面都不肯。”
从他们三人合谋之初,她要以自己为引的时候,就没想过能活下来。
“聂朝栖早就告诉过我,以我的身体,种下魔种,就是神仙来了也救不了,但我还是同意了。”
她做了这么多,为什么他就是不明白她的心意呢?
即使没有脸,姜偃也感到了女子深深的困惑。
想了想最后宋岐发疯屠城自刎的结局,姜偃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
他想,他必须真的去见那个只存在于别人口中的宋岐将军了。
长公主走后,姜偃一直在想自己怎么跟聂朝栖提出离开王宫一趟,没想到聂朝栖一从朝堂上回来,就问他:“想不想出宫走走。”
真是瞌睡了就有枕头,但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试探他什么,两人现在也算是明牌了,聂朝栖知道他是宋岐送进来的探子,姜偃就没有急着答应。
而是问:“为什么突然提出要带我出宫?”
“明天是丰庆节,有些东西想带你看看。”
姜偃装作若无其事,努力压着嘴角:“好啊。”想了想又补上了句:“你去哪我就去哪,我肯定愿意陪着你。”
两人坐在饭桌前,聂朝栖端着碗,听他这么说,夹菜的动作莫名快了几分,头也越来越低,整个人都像是要把头埋进碗里了。
他垂着眼平淡应了句:“嗯。”
得到回应,姜偃弯了弯眼睛,但马上他又被另一件事困扰住了。
他甩了甩自己的鱼尾,这几天为了养伤,他都维持着半人半鱼的样子泡在聂朝栖专门为他弄的海水池里,只偶尔才上来待一会,但明天要出宫,他肯定需要把腿变出来。
难、难道要他亲口跟他说,他想跟他交、交尾?
他装作不经意偷偷瞄了聂朝栖一眼。
光是想想,姜偃就觉得自己可以表演原地自燃了。可他只是想把腿变回来,犹犹豫豫反倒显得他不够坦然,心有龌龊,这样聂朝栖岂不是更尴尬?他也只是好心帮他而已。
人鱼的尾巴焦躁的拍打着地面,一串湿哒哒的水渍在地面湿润着晕开。
埋头扒饭的聂朝栖筷子一顿。
回过神来,姜偃的尾巴已经被人抱起来泡进了水桶里,聂朝栖蹲在他面前,将尾巴上沾上的尘土拂净,“等下跟我去一个地方。”
他动作自然又理直气壮,好半天姜偃都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只感觉尾巴泡在盐度高的水里冰冰凉凉的很舒服,眯着眼睛将尾巴尖翘起来了一点,方便对方动作。
看外面天色不晚了,想到还有一件天大的要紧事要办,姜偃不情不愿的劝道:“你看天色都这么晚了,不适合出门了吧,要不...咱们还是早点睡吧?”
说着他将尾巴翻了个面,让他顺便把另一面也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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