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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老金 今天我要做这条街上最靓的仔(第1页)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铁匠铺聚集的区域,总是充斥着打铁的声音,热闹非凡。商业发达,国家才能富强。老金走在街上,感觉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热火朝天的气息。赤膊的工人们来来往往,搬运着木材和货物,熔炉里火光冲天,仿佛置身于工业区一般。老金一家家地逛着,准备挑选一家合适的铁匠铺。有钱了,逛街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街道两旁,各种刀剑和盔甲琳琅满目,看得他眼花缭乱。他今天打算买一副护手和一把新剑。他的剑已经用了很久了,早就想换一把了。老金走进街边一家铁匠铺,准备先看看再说。“欢迎光临!您需要点什么?”“我想看看剑。”老金谢绝了店员的热情招待,径直走到武器架前。铁匠铺里摆放着各种骨剑、骨矛,还有一套造型夸张的骨甲,肩膀上装饰着巨大的骨刺。这玩意儿…穿在身上,胳膊还能动吗?“这是我们店的招牌——骨剑,您要不要来一把?”“我要铁剑。”骨剑,顾名思义,就是用怪物的骨头打造的剑。老金总觉得这玩意儿不太靠谱,看起来容易断,而且,那些乱七八糟的装饰,也让他很不爽。他可是个实用主义者!而且,这个级别的怪物的骨头,怎么可能比铁还坚硬?据说龙骨打造的武器,比铁还坚硬,但那种东西,他连见都没见过。他觉得,还不如买一把稀有金属打造的武器。这家店…好像专门卖骨制武器的,老金果断转身离开。骨头什么的,还是留着炖汤吧。那些造型奇特的骨甲和骷髅头盔,虽然很酷,但中看不中用。老金继续逛街,很快,他就找到了一家专门卖刀剑的铁匠铺。“您要买剑?来对地方了!”“看来…我的确来对地方了。”老金看着琳琅满目的刀剑,不禁发出一声感叹。各种类型、各种尺寸的刀剑,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看得他热血沸腾。“您想买什么样的剑?看您的身材,应该…适合用巨剑。”巨剑?那玩意儿是战场上士兵用的,冒险者怎么可能用得了?那玩意儿又大又笨重,一般人根本挥不动。老金仔细地观察着那些刀剑。有威风凛凛的朴刀,有轻巧灵动的单刃剑和细剑,还有装有护手的阔剑和长剑,当然,也少不了单手剑和盾牌的组合。怎么没有…武士刀?开个玩笑。老金正在犹豫,突然,一把剑吸引了他的目光。“哦?您看中了这把杂种剑?眼光不错啊!”“我可以…摸摸吗?”“当然可以,我帮您拿。”老金接过那把造型简洁的杂种剑,仔细地端详起来。杂种剑,顾名思义,就是介于单手剑和双手剑之间的一种剑。它的优点是,既可以用单手握持,也可以用双手握持。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单手用有点长,双手用又有点短。“握感不错…”不过,老金的体型比一般人要大,所以这些缺点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对他来说,这把剑…只有优点!“重量也合适…”这把剑长约一米,重量估计在一公斤多一点。好!就它了!“我就要这把了,多少钱?”“两枚银币三十个铜币。”我的天…真贵啊…“有点贵啊…对了,老板…”“您说?”“我…我想把我的旧剑卖掉,您收吗?”老金掏出他那把用了很久的旧剑。这把剑已经伤痕累累,刀刃上满是缺口,但好歹还没断。“嗯…这把剑…最多能给您十个铜币。”“那…我用这把剑抵一部分钱,两枚银币二十个铜币,怎么样?”“可以。”成交!老金拿着新剑,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铁匠铺。他将新剑的剑鞘挂在腰带上,感觉腰间沉甸甸的,让他不禁挺直了腰板。接下来,该去买一副铁护手了。戴上护手,在战斗中,可以用小臂格挡敌人的攻击,保护手腕。如果没有护手,手腕很容易被砍断或者骨折。护手可以大大提高生存率。在实力相当的情况下,装备的差距,往往决定了胜负。老金早就想买一副护手了,而且,护手还能增加拳头的威力!“你说…这副护手要四枚银币?我的天…”当然,好东西的价格,自然不便宜。这副护手的价格,几乎是那把杂种剑的两倍!老金看着护手,惊讶地说道。“一对护手,当然要四枚银币,这价格很合理。”“也是…”就这样,老金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就花掉了六枚银币二十个铜币!这花钱的速度…真是太快了!不过,钱花出去了,东西也到手了,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些装备,都是他以后赚钱的本钱!有了好装备,他就能更容易地猎杀更强大的怪物,这笔投资,绝对是值得的!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现在,他有了新剑,还有了一副结实的护手,他恨不得现在就去找个怪物练练手!可惜,时间有点晚了,他不能出城了。现在出城,时间太尴尬了。就算现在出发,天黑之前也做不了什么事,但待在城里,又太浪费时间。老金决定去冒险者公会看看。他想找几个熟悉当地情况的同伴,帮他完成莉夏的任务。克拉斯海姆他很熟悉,但伊斯班特他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那些材料在哪儿。就算他想采集,也得先知道那些东西生长在哪里。“听说西北边出现了一群亚龙。”“是吗?那最近那些高手,肯定都去那边了。”公会里人不少,看来…冒险者的就业形势,的确很严峻。冒险者们成群地聚在一起,喝着啤酒,闲聊着。“兄弟,你对灵魂修炼教感兴趣吗?”“你是说那个邪教?没兴趣。”“别这么说嘛,听我说,修炼灵魂,可以提升精神境界,让你…”“我看你再喝三杯,灵魂就该出窍了。”老金一边听着他们的闲聊,一边走到任务公告栏前。他无视那些乱七八糟的信息,开始寻找采集任务。嗯…大部分采集任务,都是f级冒险者发布的。魔法师和炼金术师给的价格太低,除了那些低级冒险者,没人愿意接这种任务。看来,他只能加入f级冒险者的队伍了。不过,他实在不想和那些菜鸟一起行动,太麻烦了。“嗯?”老金正在四处张望,突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吉布森?”是吉布森!不是柯布森,是吉布森!就是上次和他一起清理哥布林巢穴的那个少年冒险者。这小子…人还不错。老金热情地打招呼道:“哟,这不是吉布森吗?好久不见!”“老金先生?自从上次清理哥布林巢穴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您了。”吉布森也认出了老金。这小子…这个时间还在公会里闲逛,看来…也是个闲人。正好,他正愁找不到人问路呢!“你…你最近在忙什么?我…我正好没事儿。”“我…我也没事儿,正在找任务呢。”“这样啊…是这样的,我…我接了个任务,需要找一些东西…”“您是想…组队吗?如果任务难度不高,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太好了,找到一个队友了!“算是吧,你…你认识魔力草吗?还有…鳞甲狼,我…我需要这些东西。”“鳞甲狼?东边的沼泽地就有。”“它们…它们在那儿?”“鳞甲狼的皮很值钱,如果您想去猎杀它们,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去。”鳞甲狼…顾名思义,就是全身覆盖着鳞片的狼。其实…老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狼。狼身上长满了鳞片,尾巴断了还能再生,这…这到底是狼还是蜥蜴?仔细想想,除了用四条腿走路,它和狼…好像也没什么共同点。虽然它看起来和狼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既然大家都叫它鳞甲狼,那就…叫它鳞甲狼吧。总之,这玩意儿…挺难对付的。它的鳞片很硬,刀剑很难刺穿,而且,它速度很快,还很凶猛。它是沼泽地里的顶级掠食者,经常捕食其他小型动物。老金曾经和它交过手,费了好大劲才把它干掉。“组…组队吧!”“啊?”“太好了,吉布森,我们一起去猎杀鳞甲狼吧!”老金和吉布森组成了队伍。沼泽地里,通常生长着很多魔法材料,包括魔力草。虽然那里有点危险,但只要再找两个实力不错的同伴,应该…能赚不少钱!老金和吉布森在任务公告栏上发布了“前往东部沼泽地猎杀鳞甲狼”的任务。“猎杀鳞甲狼?算我一个!”很快,他们就招募到了两个闲逛的冒险者。第一个是个看起来上了年纪的大叔,是个使用斧头的e级冒险者,名叫莫里斯,身材魁梧。这年纪…当冒险者,应该…挺不容易的吧?“你们要去东部沼泽地?都是e级冒险者?那…我可以加入吗?”第二个是个棕色皮肤,淡紫色头发的女性e级冒险者,名叫克劳迪,穿着紧身衣,戴着兜帽。她的腰间,竟然挂着两把弯刀!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双刀客?这姑娘…还挺有品位的!办完组队手续后,克劳迪笑呵呵地和老金比了比身高,说道:“你看起来…挺强壮的,你是…米尔凯萨人?这次…应该能赚不少钱。”“哈哈,你看起来…也很厉害啊,没错,我是米尔凯萨人。”克劳迪的皮肤是棕色的,看来…她也是异族人。老金还是头一回见到用双刀的人…双刀流,可是高难度的剑术!难道…她是个高手?也可能…她只是带了一把备用武器?四人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约定第二天早上在东城门集合,出发前往东部沼泽地。老金和他们告别后,来到一家杂货店,买了一些生活用品,还买了一个大麻袋。以后,他要经常收集材料,交给莉夏,所以,麻袋是必不可少的。他打算把那些皮毛和…那些奇奇怪怪的器官,装进麻袋里,再把那些草药,装进腰间的口袋里。:()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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