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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温哥华,连续的阴雨绵绵,总让人想到同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的伦敦。
周濂月在伦敦生活过很久,来温哥华的次数却不多,每一次基本都与朱家的婚丧嫁娶有关。
抵达位于shaughnessy的朱家宅邸,已过了下午两点,而朱瑟琳还未起床。
菲佣告知周濂月,昨晚家里办派对,大家凌晨三四点才散,朱瑟琳天亮时才睡。
言语间有想要周濂月规劝朱瑟琳的意思,仿佛,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她也极尊重他这个“男主人”的身份。
周濂月请菲佣煎了一份牛排,就黑咖啡草草地解决了午餐问题。
他坐在客厅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英文报纸,随意翻了会儿。
听见下楼的脚步声,他转头去瞥了一眼。
朱瑟琳穿着长款睡袍,一头乱发,神形萎靡,宿醉后的脸比死尸还要苍白。
朱瑟琳打了个呵欠,注意到坐在沙发上的人,脚步不停,“早。”
周濂月语气平平:“下午好。”
朱瑟琳往客厅的座钟瞥了一眼,走到了周濂月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双腿往茶几上一搭,叫菲佣帮她冲一杯咖啡。
她拉紧了睡袍的领子,歪靠在沙发上,那颓靡的神情,仿佛是捱不住宿醉的后遗症。
她又打了个呵欠,“你怎么过来了?难道我睡着的时候,我们家里又死了谁?”
周濂月点了支烟,紧接着自一旁的公文包里抄出几份文件,往朱瑟琳面前一扔,“看看。条件不满意可以商量。”
朱瑟琳瞥见“离婚协议书”几个字,无甚意味地笑了声,弯腰,拿起文件,仍旧歪靠着,打着呵欠翻看,那上面周濂月已经都签过字了,“……蛮慷慨的。我没什么意见啊,只要你能说服我大哥。”
周濂月平声说:“当然。这是我下一步要做的事。”
菲佣端上咖啡,朱瑟琳双腿从茶几上放了下来,端起咖啡啜饮一口,抬眼打量着周濂月,“我听说你为了一个女人违约,还把合作伙伴送进了看守所,还以为人家开玩笑。”
周濂月掀了掀眼,没做回应。
“是什么样的女人?”朱瑟琳笑问。
周濂月语气很淡,“我以为不过问私事是我们心照不宣的规矩。”
朱瑟琳夸张地耸耸肩,“仅仅只是好奇,ok?你不要反应过度。”
此时又传来脚步声。
二楼中庭平台那儿,出现一个金发蓝眼的年轻男人,只穿了一条裤衩,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他双臂靠在栏杆上,轻佻地吹了声口哨,“celeeuphere!”
朱瑟琳冲他一个飞吻,说随后就到。
她将杯中咖啡饮尽,又打量了周濂月片刻。
两人结婚,纯粹的利益联结。
婚礼举办之前,两人甚至都没见过面。
朱瑟琳不愿意回国,婚礼是在温哥华办的,人很少,只邀请了圈内的故旧亲朋。
甚至没有仪式,只有在自己宅邸后花园举行的简单的酒会。
因为这样的联结,交换誓言和戒指,乃至当众kiss,不免会变成特别可笑的滑稽戏。
而婚礼当晚,朱瑟琳甚至都不曾留宿家中,酒会一结束,就跟自己彼时的男友一块儿离开去酒店了。
她当然不是有意“羞辱”,但这行为无疑直接堕了周濂月的尊严:好歹是名义上的夫妻,新婚之夜,面子上总得敷衍一下?好家伙,直接当面送人一顶绿帽?
后来,朱瑟琳跟周濂月接触过后,渐渐了解他并非攀附朱家的草包凤凰男。他年纪轻轻,却极有城府,行事老辣又兼有怀柔之策,朱家这些年商业领域蒸蒸日上,他是绝对的肱股之臣。
朱瑟琳是肉食系,一贯的口味是美貌无脑的肌肉男,但吃多了,偶尔也会觉得腻,想换换口味。
那时是还未去世的二哥举办订婚宴,周濂月来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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