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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晨光熹微,天地共色。
塔齐欧已经无法看清莫里斯的轮廓。只有一双闪亮的眼睛,和两片瑰丽的红唇在斜下方游曳。
“骆驼累了,”他说,“我想下来走走。”
同伴顺势张开双臂。塔齐欧稍作停顿,随后从骆驼另一侧跳到地上。
莫里斯:“。”
不单单是莫里斯,就连塔齐欧也觉得自己变了。
过去他如履薄冰,将对方视为不可或缺的依靠。可渐渐他有所感悟:自己不应该再事事麻烦这只人类。
因为塔齐欧意识到——
莫里斯正在一天天衰老。
尽管比正常人的速度慢很多,但他无法像水母那样分化再生。
也就是说……
莫里斯的生命只有一次。
死了就再也没有了。
塔齐欧不希望这只人类把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自己身上。
莫里斯经历了很多他不应该经历的事情,而如今就连他自己也忘了——曾几何时,他可是一位养尊处优的英格兰贵族伯爵!
这只人类本该光鲜亮丽、舒舒坦坦地过完一生。
可因为“诅咒”,因为某些水母无法理解的因素,莫里斯一次次地受伤、等待,颠沛流离、居无定所……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很危险!”莫里斯带着责备跑过来,“要是崴到脚怎么办?我看看。”
塔齐欧下意识后退两步。
“等看完马普托——”他突然提议,“莫里斯,我想去俄国。”
“去俄国……?”
人类在摸不着头脑的困惑中直起腰板。
“不错!”塔齐欧语气非常肯定,“我跟以前不一样了,莫里斯。如今我的毒丝可以在晚上收放自如。我想,要是弗朗茨还活着,要是他还在的话——我就杀了他,为你解除诅咒。”
“然后呢?”同伴面无表情地随了一句。
“一切后果由我自负!”塔齐欧补充道,“放心,在此之前我会送你去科孚岛。”
他开始为人类的未来订制他所能想到最美好的计划。起初一两年,莫里斯会很穷,因为他只是一只初来乍到的流浪儿。他可能会被孤立、被瞧不起,但他不会一直不走运。他长得这么善良,还会挖矿。
是的,他可以靠挖矿维持生计。哦,不,挖矿的工作太危险了。想象一下矿洞坍塌,冰冷的、狡猾的雨水总想渗进来,大风将石块推翻,把沙土织成薄薄的铺天盖地的尘雾!
他要当一名正直的老师,一天早上睡过头快要迟到的时候,看见一个送牛奶的人类在校门口等他,他们相视一笑,莫里斯接过牛奶和对方亲手为他做的三明治,走进校园给孩子们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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